不好意思~~可以問一下...這個預售屋買幾坪,單價多少呢 ?因為之前新聞有播,很多市區高單價的建案,停車場不是一台車停下去門打不開,就是停車場柱子很多,要彎來彎去才開到停車位...然後要進停車位要前進後退好幾次才能停進去....
樓主大大動作要快!民法359條:「買賣因物有瑕疵...買受人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依題所示,大大如果只是要針對車位的話,應該不是行使解除契約,而是請求減少價金。而且同條後段也規定:「...解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減少價金。」同法第365條有消滅時效的規定:「...於通知瑕疵時起6個月內不行使或自物交付時起經過5年而消滅...」因為有時間上的限制,趕緊向法院主張自己的權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