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房屋.屋主住了10幾年....很少有屋主不知道自己房屋的優缺點!
現在房屋因有讓人買不下手的暇批...而不願購買.這種事是很常見的.
處理這種事情.你一定要繞過仲介......直接取得與與屋主的諒解+和解證明...
你一直跟仲介再糾纏.最後一定是.傷錢又傷心.......
買賣根本沒完成仲介啥屁事都沒做.一開口就要幾10萬的服務費....不是黑心是啥麼???這麼黑心你還跟他談啥信任不信任這些良心問題...0000
........真該拿跟棒子敲你頭.....
這種事情..我們遇多了...只要賣家不是惡意欺騙.其實再良心之下.都只是多少收一點罰金.意思意思...
最可惡的就是仲介.協助隱瞞.惡意詐欺.找不知情的第三個倒楣鬼....簽約後就是惡夢的開始!!!...狠狠的敲一筆....
現在台北一間房子動不動就是一千多萬...簽約可能就是6-80萬了.買家用各種理由退訂.是很常見的...通常我們也是買賣不成仁義再就收個10萬意思意思.多的可能收上20-30萬毀約金補銀行利息.
但是常常看到"我們屋主都沒意見".黑心的仲介開口就是要收50-80萬的服務費.......他也不怕錢太多被錢砸死...
所以繞過仲介事情才能簡單化......因為買賣根本就是"買家跟屋主"的事..屋主願意趕快解決.仲介你就當打發乞丐賞他幾個小錢..多了就沒有!!.....
就算打上官司.法官也不會判你要賠仲介總價5%的費用."買賣根本就沒完成"!!哪有獅子大開口的法律可以告你....賠仲介費總額的5%.我就相信!!
其實每次政府只要一放利多...就是毀約的高潮期......股市萬點的時候.毀約幾乎每星期都再你身邊上演....
前年大陸更好笑..."再不買就買不起房子的口號"像瘟疫一樣流行.哭爺爺告奶奶.的要求屋主賣房....大陸買房過戶不像台灣這麼快..不花錢的 要拖上一兩個月..後來一大堆人毀約!!!父子反目.夫妻失和大打出手...
我看今年大陸又要開始了...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