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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政府把仲介公司都關掉好了

Jacky san wrote:
有良心的仲介不多吧....(恕刪)


是同棟大樓,同個樓層,同個面向,相似坪數...等條件嗎?

前後棟價格有差,高低樓層價格有差,面樓面景價格有差,方向座位價格有差,大小坪數價格有差.....

網兄看的房子應該不多,建議多看多比較,而非以偏概全

qmokuo wrote:
小弟愚昧想請問律師,...(恕刪)


很多人不喜歡某些律師,尤其是美國人確實不喜歡律師,但是絕大多數台灣民眾就是更討厭房仲寄生蟲;
會計師會幫業界節省某些成本,不像房仲寄生蟲還沒詐騙就至少讓業主損失百分之六的財產。

房仲開始論證自己不是唯一的寄生蟲,那無損於房仲是社會害蟲的事實,
大家會這樣唾棄房仲,那是因為房仲的諸多本質太類似於有牌的詐騙集團,去跟親友說你是做房仲的,
看看人家背後怎麼說你。

先前還有一個房仲寄生蟲的論點是...大家雖然討厭詐騙集團,但是詐騙集團仍然存在於這個社會,
就表示社會一定有需要詐騙集團的地方...
我只能說房仲寄生蟲詐騙本質表露無遺,詐騙集團持續存在是政府無能,不是人民需要詐騙集團!
中間機構本就有存在的必要

提供更多的資訊 更多的參考...

消費者若自己不願意多留意資訊 自是要承擔更多的資訊不確定性代價

動不動說詐騙 動不動就用很難聽的言詞嘲諷仲介 實在是不必要..
留點口德
對自己也是好事...
價格透明最重要啦
如果仲介不操弄價格
就不會有那麼多問題了
市容整潔也不會被破壞了
仲介不操弄價格, 仲介也就回復
一般服務業就沒那麼好賺了
phiebe wrote:
提供更多的資訊 更多的參考......(恕刪)


但是不動產說明書都是根據屋主描述與提供的資訊來寫的
請問市面上有哪一間房仲業在接下案子時會找土木技師以及房屋檢驗師來驗驗房子先??
是否為凶宅也可以由當地派出所詢問的到,願意作功課就可以了

日後真的因原屋主隱瞞而造成買方的損失,仲介也只是當作一個平台來與原屋主協調
試問仲介有可能退錢或補償買方的任何損失嗎?
等發薪水的上班族
Seediq Bale wrote:
很多人不喜歡某些律師...(恕刪)


+100 水啦! 沒錯! 罵的好!!

請仲介人別跟律師比.
律師是高考拼出來的.
仲介營業員呢?
上課30小時,免考試,
立即發證,馬上上工.
所以......................

房仲營業員(免試班)

內政部核准文號:內授中辦地字第0950054311號
學費:3000元 
訓練時間:30小時
訓練課程:
1.不動產基本法規:
*民法總則編
*民法債編
*土地法
*土地稅法
*契稅條例
*房屋稅條例
2.不動產經紀法規: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
*公平交易法
*消費者保護法
*不動產交易書契約書範本
*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有興趣者,網路隨便找,全省到處隨時都有上喔~

優點:上完課,不囉唆,內政部馬上發證給你執業!!!
之前台灣不是也選了律師來當了八年老闆
只講輸贏 不求公理
還是個人的輸贏 社會大眾滾一邊去

倒是律師也很會攢錢 攢到海角天邊
不過被賣的還幫忙數錢
才是有趣又可悲的白蓮教徒心理

sinyi4734 wrote:
被仲介業者婊過,髒過,誆過的爺兒們!
與其在這裡不睜開眼的以偏概全砲擊,不如揭發傷害你的仲介業者...(恕刪)

雖然我的房子是跟建商買的, 但是買之前也考慮過中古屋, 跟仲介周旋過.
講句不中聽的話啦, 與其要別人去揭發, 既然你自己在仲介產業, 何不自己在自己的產業內先登高一呼, 提倡去蕪存菁?
搞清楚, 那是你們業界的問題, 不是消費者的問題.
vapor wrote:
就以我前年買房子為例 (2008年)

屋主開價 780 萬."綠色招牌"仲介開 899 萬.
其中這進 100 萬就是仲介多喊的.

還好承接業務的仲介只要業績 770 萬成交.
成交後經手的仲介還說我很會殺價...
恕刪)


我本人不是做仲介的
但你說的狀況應該不是這樣才對

應該沒有屋主會想將自己的房子低於行情賣吧

你這個案子應該是屋主(賣方)告訴仲介,要實拿780萬(扣掉砍價+服務費)
台灣買房子有不砍價的嗎?我想不太可能吧

所以仲介對外開出的價錢怎麼可能是780萬

你最後以770成交已經有殺到了

你這個案子,我猜想仲介在屋主那邊有折服務費才成交的

順便提一下,我看了很多網友對仲介有不好的觀感

我想應該是大部分的網友對房屋賣買不太了解所引起的

幾乎所有的屋主都會高估自己的屋價
而賣方也都會低估別人的房價

一方擔心賣便宜了,另一方擔心買貴了
為了搓合雙方,在價錢上逹成共識
這個時仲介的功能就在這了

案子要成交仲介才有服務費可拿
反之,仲介漫天開價,案子沒成交仲介也只是做白工

780萬的案子雙方收足6%的服務費不過是46.8萬
(房巿不好通常都會被折費服費)

我想有大腦的人應該不會為了多賺6萬的服務費
把780萬有可能成交的房子硬賣880萬而無法成交吧

當然也會有投機的仲介人員,但我想這只是少數而已

我個人覺得不太需要用這麼嚴苛的言語對待仲介這個行業

stanley1973 wrote:
仲介漫天開價,案子沒成交仲介也只是做白工...(恕刪)


沒成交做白工是沒錯, 但6% 放在那裡,
以成交價900萬和700萬來比差了2,000,000*6%=120,000

問題來了:
如果你是仲介 在NTD的誘惑下 你是會去push買方加錢加到900,多賺NTD 120,000
還是會老實告訴買方說 屋主只開700萬 你開700萬就可以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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