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sdu wrote:
故事敘述方式改一下就(恕刪)
反正他的想法就是小張最可憐
不管什麼理由造成的一樣
就算是小張自己造成的也是他最可憐
這些便宜收人家一半產權的都是最大惡極的禿鷹
Tracy k wrote:
剛才看不孝子持分1/3(恕刪)
sunreal77 wrote:
民法824條在這樓不知有啥好討論的 ?? 幫不了你
法律本來就是讓人遵守使用的 !
我們一般小老百姓只是依法條辦理而已 !
立法院為何通過824條 ?
就要自己多多充實法律常識請爬文
民法824條 立法理由,法務部寫得一清二楚
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Reason.aspx?LSID=FL001351&LawNo=824
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Reason.aspx?LSID=FL001351&LawNo=824-1
如果看不懂上面民法824條立法理由
或是覺得法律不妥要討論,可以去找立法委員討論回報你
如果立法委員也不願意理你!
可以舉牌抗議找記者開記者會
讓社會大眾認同你的理念!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