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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被告人的太太在法庭裡亮出了短刀... (上)

Tracy k wrote:
當年我們的法律攻防不只有樓主這樣
民刑都在打,除了變價分割共有物,確認債權,請求損害賠償,傷害,恐嚇,侵入住宅....
你的說法讓我很沮喪,請你指出法律我站不住腳的地方,謝謝

PS:小張我放棄不管了,不用跟我說小張如何(恕刪)


跟你說個故事..和這件事很像

就鄉下老一輩很久前分了家產

反正不管如何..分了就分了....

有一間祖厝..因為某一代硬佔(我們稱他A)

當時就分給了那位後代




幾十年後..那一位的後代把房子敗掉了(還沒死..旦房子被他兒子敗了..我們稱他兒子為B)

進拍賣前...其他的親戚想出面解決..把房子拿回來

畢竟是祖厝..不想流入外人手中

所以先找了那位A商量

親戚們是說...房子他們用市價買下..

店面他們租人..2樓讓他A住到走(都8X歲了)

旦A一開口就是1500(拍賣1拍底價的2倍以上)

不然一切都免談

反正不管大家怎麼說都無解...

所以就進拍賣了..1拍沒人拍..





換B出面去找他們談了

B願意把房產賣給他們..

價錢就是1拍的價錢...(價錢親戚那同意..旦問題不光是價錢)

因為房子是透天...所以1樓店面買了他們可以自由使用..

而2樓要給B他父母免費的住之外...

因為1樓的店面他們就沒辦法作生意了

所以每個月還要付A他們生活費

不然免談

如果他們敢自己沒經過他們同意就去法院拍下房子

到時除非踩過他們全家的屍體

不然別想拿到房子

當然...談不成......白痴才付錢買房還要幫你養老終生...



房子進入2拍.進入3拍........有位善意的第三人出現了...拍下該屋

A全家被趕出來...誰理你屍不屍體的

外人才不需要跟你談什麼親情什麼鬼的

反正他很快的就把人處理完趕走

整理完就又拿出來賣

結果呢....

他親戚買回去了...

用2拍多一點的價錢買的

買完沒多久...A和B又跑回來想賴他們親戚..

結果當然沒人理他們




有時問題不能因為你經歷過什麼

就判定一切一定和你經歷的一樣

你遇到騙子

全世界就只能都是騙子嗎

親戚間的問題

很多時候就是靠勢

因為我是你親戚..你拿我沒辦法

所以不得以

最後只能由第三者出面用強硬的方式處理

因為他的行為對外人是無效的

誰理你死不死的

只要你不是在屋內斷氣都沒人在乎你自不自殘

往往很多時候

可憐之人切有可恨之處

不是人家不和他談

是找他談時..他給過人家機會嗎??
1:爸爸跟我說,不要想占人家便宜,所以我們跟錢莊原價和解,沒讓錢莊虧錢
2:爸爸跟我說,得理之處且饒人,所以我放棄執行男友對我的損害賠償
樓主他一點一點說,外人無法評論小張是否是導致協調失敗的一方,
我無法判斷是樓主要價太高還是小張不願談
但隨著樓主資料慢慢公布.我說過了,小張我不管了

黑羽斷翼 wrote:
跟你說個故事..和這(恕刪)
Tracy k wrote:
1:爸爸跟我說,不要想占人家便宜,所以我們跟錢莊原價和解,沒讓錢莊虧錢
2:爸爸跟我說,得理之處且饒人,所以我放棄執行男友對我的損害賠償
樓主他一點一點說,外人無法評論小張是否是導致協調失敗的一方,
我無法判斷是樓主要價太高還是小張不願談
但隨著樓主資料慢慢公布.我說過了,小張我不管了(恕刪)



請問今年貴庚


不知道為什麼

你的發言讓人有一種很天真的感覺

感覺...這不像成年人該有的氣息才對
私訊你了
黑羽斷翼 wrote:
請問今年貴庚不知道為(恕刪)
樓主文筆很棒,過程細膩描繪出來,期待最終後續結果。
黑羽斷翼 wrote:


跟你說個故事.....(恕刪)


清官難斷家務事
照法律程序走就好了
打這麼多字辛苦了...

希望早日能有個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shappytimes wrote:
小張夫妻倆的狀況當然(恕刪)


社福機構介入也不一定是要緊急安置,至少有紀錄在案定期家訪的話,小張夫妻之後如因失去房子開始脫序行為能第一時間處理,而且我認真覺得小女孩需要心理輔導.......
小學生,看到父母跟不認識的人在大聲爭吵只是在一定的距離外靜靜的站著看,代表孩子的精神跟心靈有傷口了......一般小孩子至少會驚慌吧......
大張跟繼母不關心一下真的,有點冷淡......至少是親姪女跟孫女,別讓她這麼孤立無援跟社福題一下也好啊......
最終還是,首抽刷出這種父母真的很可憐........

還是謝謝樓主回答
twnygw wrote:
我很佩服樓主 尤其是這段
.....
為什麼他們要出售他們自已手中的持分?甚至有不少比例的出售持分人,他們自已本身都知道有變價分割共有物這個法律,那為什麼他們不選擇自已去打官司,反而要選擇低於市價的賣出?
絕大部分的原因都是因為他們不想再跟另外的所有權人再有任何糾葛了,而這些另外的所有權人,大多數都是他們的至親:兄弟姐妹、爸爸媽媽。
而另外所有這些其他不願出售的共有人,通常都有一個共通點:既得利益者!
.......(恕刪)


個人也認為整篇長文裡,最精彩最透徹的就是這一段話!

沒處理過類似的案子是不會懂的啦!
十月子 wrote:
大張跟繼母不關心一下真的,有點冷淡......至少是親姪女跟孫女,別讓她這麼孤立無援跟社福題一下也好啊......


大張他們已經被小張騷擾到報警了,你覺得他們還有心力管他姪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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