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2

建商不想等了!永春都更案創首例...跳過拒遷戶!!

Idnes wrote:
另一種看法...給大家參考想想....


周行一:台灣需要的是私部門解決方案...


私部門效率高無庸置疑.. 但是私部門的工作方針是需要"政府"的引導.. 比如: 一些公共設施的ot案.. 政府明確目標.. 以財政支付的方式委託私部門做高效管理.. 成功的例子不少..

但是.. 都市更新是一項含蓋面廣.. 標的不明確的工作.. 政府根本無法引導都更發生的區域或其優先順位.. 反而由建商逐利而為.. 一切以"利"字為先.. 當然問題層出不窮..

老老人家 wrote:
小的說有些事看似正義...(恕刪)


他可以把房子賣給建商換預售屋

肥貓宅男 wrote:
他可以把房子賣給建商...(恕刪)

建商買一個不能改建的房子要做啥?

老老人家 wrote:
小的說有些事看似正義...(恕刪)


我一直強調, 不要用數人頭方式來決定個人財產..
因為你不想被一千個貧民抓來共產..

借問把彭家強制賣掉, 不就是這種結果?

像我們政府強調的土改德政"耕者有其田", 這種玩法是可以勉強說有公益價值..
至少遠比我們現在逐利而為的都更還更有正當性!
但是沒有民主國家可以這樣幹! 私人財產的保障是民主國家基本價值...
所以我們可以知道, 那時候的中華民國雖然有選舉, 有憲法, 但絕對不是民主國家!

真正要救濟不能都更的貧戶, 應該另行手段, 而不是把彭家產權送它們..
不然我倒要問, 只有精華區土地的住戶, 你才去認真考慮要不要把一樓強拆給他們去圖利生活?
剩下建商根本不起興趣的, 連想都不用想, 非精華區就該死?
都更都不成了, 合建還可為?

不要再濫用這種不成理由的同情心, 台灣乞丐很多, 你要不要跟他們共產?
明明你的目的就只是想挽救台灣圖利式的都更法而已, 卻要拉一堆"貧戶"來表達你的正當性..
這皮球一旦戳破, 你不覺得難看嗎?

-----------------------------------------------------------------------------
台灣都市更新, 沒有合理的權利變換機制, 由建商來主導進行, 而建商是理所當然既得利益者..
然而都更法越玩, 就製造越來越多都更受害者....永無止境
----------------------------------------------------------------------------

bar0402 wrote:
我一直強調, 不要用...(恕刪)


...不要用自己的立場建立在別人的痛苦

王家土地某部分是不合法的無庸置疑...

建商都更程序有瑕疵也是無庸置疑...

郝斌斌擺爛也是眾所皆知!!!想要公權力幫忙協調機率根本接近零

王家不是釘子戶???但是整件事情王家已經是關鍵點了,搞到那麼大了

王家自己也說不出自己的訴求在哪,可接受底限在哪(如果非原地重建外其他一概不接受,也可以明講啊,

但是請把法規上所制定的屬於他們的範圍正確界定出來)...就這樣一直拖一直拖

你真的覺得現在建商是既得利益者嗎...被這樣一搞,許多安分按照程序走的建商

一樣推動不了,你那麼強勢在這邊說都更不合法,都更有瑕疵,請問您

如果假設他們雙方都接受更新了,那還有瑕疵嗎???

您這麼強硬的語氣說都市更新這件事情...根本不外乎就是現在房價高,

你看不順眼那些都更後可以狠撈一票的人...可是這就是資本主義社會,一定會有窮與富

台灣屬於法治國家,人民不懂法律就容易被法律所影響,但是...這就是現實,不然就請移民!!


stevennash1 wrote:
郝斌斌擺爛也是眾所皆知!!!想要公權力幫忙協調機率根本接近零

王家不是釘子戶???但是整件事情王家已經是關鍵點了,搞到那麼大了

王家自己也說不出自己的訴求在哪


1. 郝市長沒事敢擺爛, 一個想選總統的人敢擺爛?
就是衡量這一拆, 反對的人會比贊成者還多..
政治人物比你精太多了, 拆了沒問題, 早就動手了..
不要忘了市府跟樂揚關係可好得很, 若非不得已, 不會不幫拆...

2. 根據某建商派人士堅稱:
王家要原地重建, 你信是不信?
信的話就設法跟他們協調可能重建之法...

不要什麼都推說與法不合就沒下文...
一個真的想要解決僵局的建商不是這種玩法...
如果王家果真跟你玉石俱焚, 選擇僵持下去, 你樂揚也陪他到底?

而且無論怎樣, 你樂揚總要讓人想跟你談下去..
先讓人家肯跟你談吧?!!!

----------------------------------------------------------------------------
因為都更受害者及社會運動人士努力, 政府及相關單位已經開始重視都更不合理地方..
進行某種程度改進, 甚至消極不再執行慘無人道的多數決.. 這是一大勝利..
不過在都更法尚未真正完備前, 大家還是要努力監督政府, 與貪婪無恥的建商派
(包含建商, 炒地家, 精華區居民..)
對抗到底...
-------------------------------------------------------------------------
bar0402 wrote:
我一直強調 ,不要用數人頭方式來決定個人財產..,
因為你不想被一千個貧民抓來共產..



您不是不反對用數人頭方式來決定個人財產嗎?
怎麼這會又改了!

喔!小的忘了,您的不反對用數人頭方式來決定個人財產是只能用在危樓上!

bar0402 wrote:
我一直強調, 不要用...(恕刪)





bar0402 wrote:
因為你不想被一千個貧民抓來共產..

借問把彭家強制賣掉, 不就是這種結果?

像我們政府強調的土改德政"耕者有其田", 這種玩法是可以勉強說有公益價值..
至少遠比我們現在逐利而為的都更還更有正當性!
但是沒有民主國家可以這樣幹! 私人財產的保障是民主國家基本價值...
所以我們可以知道, 那時候的中華民國雖然有選舉, 有憲法, 但絕對不是民主國家!


小的有說要共產嗎?

小的只是舉例告訴那些反都更的人,反對的後果有哪些? 當反對的人在反對時,有沒有去想這些後果!要不要去想這些後果!還是反對的人只能看到眼前拆房子的行為, 不能看到以後更大的麻煩!

私人財產保障當然是資本主義的基本價值(是不是民主國家的基本價值,小的不知),小的從未反對保障私人財產.

至於私人財產是可以約束的(版上也有達人說得很明白),這點您也同意,只是在都更這點上您不同意而已,所以討論時您應該專注在為何都更不能限制私人財產, 要說出道理說服小的, 只是一味說甚麼基本價值阿! 正當性阿,老掉牙了,公民課都學過了!


bar0402 wrote:
真正要救濟不能都更的貧戶, 應該另行手段, 而不是把彭家產權送它們不然我倒要問, 只有精華區土地的住戶, 你才去認真考慮要不要把一樓強拆給他們去圖利生活?
剩下建商根本不起興趣的, 連想都不用想, 非精華區就該死?
都更都不成了, 合建還可為?

不要再濫用這種不成理由的同情心, 台灣乞丐很多, 你要不要跟他們共產?
明明你的目的就只是想挽救台灣圖利式的都更法而已, 卻要拉一堆"貧戶"來表達你的正當性..
這皮球一旦戳破, 你不覺得難看嗎?


您這種就是標準的把甚麼事都混為一談!

貧民救濟歸慈善事業,都更歸都更, 小的前面已經說過了,都更條例是因應社會需要而產生的;當反對時,
那社會的需要如何解決,所產生的後遺症如何解決? 小的舉例只是後遺症之一! 討論到現在小的都看不出您
或反對都更的人有解決的辦法,喊來喊去都是冠冕堂皇的口號,都好像學校的作文一樣,令人難過阿!


舉著正義大旗,結果卻害了正義

  • 9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