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的文章一路看下來很精彩,在下雖不懂法拍這塊,但有親友也在從事相關方面的工作,所以大概知道這塊水很深功力要很夠才能玩,黑的方面就算了,白的方面更是要厲害;尤其在北部,想要藉助黑的力量完成這些事,絕對完蛋.還有回應某位版友的文章: 不要把當初"放你一馬"的錢莊講得好像你"擊退"人家似的;黑的不說,就法律你也站不住腳;那他為什麼還要放過你呢?憑什麼被你"擊退"呢?你應該恨的是當初害你的不良人,而不是"借你過"的錢莊.
Tracy k wrote:講白一點,小張若今天是孝子大好人,結果還是一樣!! 我是覺得小張若今天是孝子大好人,今天情況會完全不一樣!1.這樣的人應該會有就業謀生的能力,不會如此墮落,多少會有基本財力2.如果是孝子,繼母很有可能把自己的1/2過1/4給小張3.小張不會把繼母及大張趕出去,大張也就不用賣掉1/2產權(樓主文中後來補充提到,大張還貸款買了華廈與繼母同住,顯然大張並非寬裕,也需要錢,卻還賤價把1/2賣給樓主應是萬不得已)妳是遇人不淑,自己有基本能力+親情的幫忙才能渡過小張則是害人害己,眾叛親離,兩者不同,小張的自私+貪+墮害了自己
我很佩服樓主尤其是這段.....為什麼他們要出售他們自已手中的持分?甚至有不少比例的出售持分人,他們自已本身都知道有變價分割共有物這個法律,那為什麼他們不選擇自已去打官司,反而要選擇低於市價的賣出? 絕大部分的原因都是因為他們不想再跟另外的所有權人再有任何糾葛了,而這些另外的所有權人,大多數都是他們的至親:兄弟姐妹、爸爸媽媽。而另外所有這些其他不願出售的共有人,通常都有一個共通點:既得利益者!.......沒有經歷過的人不會懂而有經歷過的人會說這真的是講到心坎裡..........
twnygw wrote:我很佩服樓主尤其是這(恕刪) 樓主這段話把人生 說的透徹 很經典 古人說 :「易子而教」哀莫大於心死 大張和繼母感情好還住一起過日子如果用到這案例,可以解釋為 : 自己人已經無法教下去了送給外人去教一教,看能不能教好!
twnygw wrote: 而這些另外的所有權人,大多數都是他們的至親:兄弟姐妹、爸爸媽媽。而另外所有這些其他不願出售的共有人,通常都有一個共通點:既得利益者!我很佩服樓主尤其是這(恕刪) 〉〉〉今天來新北地方法院一個法庭早上排了8個訴訟案件分割共有物就佔了二件這種事件是人口老化,加上不動產上漲造成的社會現象
如果樓主文章內容屬實,那像小張這種只有二分之一產權卻想不付半毛就一直占用房產的既得利益者,還有這麼多網友幫他說話,果然是一個濫情理盲的社會!在這樣的地方,建議大家如果不幸發生交通事故一定要先大喊"我是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