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建商不能夠用高公設比去欺騙購屋者,虛灌公設的問題除了建商良心外還有法規漏洞的原因在。
我實在想不通為何規定大樓住屋每間都要兩個門,每戶都要有機電室,如果真要照規定的話,那基本上應該所有百分之九十的住家都是違規,連那些官員都一樣違反法規,用這種法規讓全台灣人都違反法規,有時候我想想真是好笑。
為什麼不能夠正視現實,修改符合技術與現實需求的規定,主要還是官商之間利益糾葛太多。
我不知道每戶都要機電室的規定是不是抄美國的規定,然而美國一般住家的house都是獨棟,所以像是暖氣,熱水等等的設施大多設置於地下室的機電區域。
台灣大多數人所住的集合住宅,有何單戶所需的機電設施需要獨立一個室內區域去設置呢?我實在搞不懂。
香港房屋坪數都是算淨坪,從不會把公設灌入
這個連結裡面把我說的香港公設與台灣公設問題講的就很清楚,應該說把台灣公設問題以及計價問題說的很白。將面積混入價格計算主要是讓較不小心或較不仔細的購屋者不能夠一目了然的了解自己房屋的實際使用空間,同時在開價數字的的美化而已。
台灣建商暗槓30%房價
這篇把日本也做了比較,我想大概全世界就只有台灣建商是這樣消費購屋者的吧!在這篇提到香港建商也偷公設,但是沒有像台灣的那磨誇張到30%,人家不過10~20%,此外,所有香港人包括建商在銷售時都是用居住面積做銷售依據。
其實最主要的還是售價問題,當建商一再地欺騙大眾台灣房價比人家低的很多,建商賣的很委屈,台灣的購屋大眾很幸福,都可以用全世界最最划算的價格擁有自己的房屋時,這當中有多少欺騙的成分在。
然而事實上,台灣房價卻是可以比得上香港,東京這種世界級的大都市,大部分無殼族要想圓一個家的夢,卻得賠上一輩子。這是很殘酷的事實,但也不得讓我往往看到新聞上的那些建商嘴臉就很厭惡,但是又如何呢?
也許過幾年退休時,會去較偏遠的地方買地自己蓋,怎樣也不要讓建商賺我辛辛苦苦打拼的血汗錢。
建商設計產品 怎會這笨, 明明打著公設比越低越好的廣告用語,越好賣
沒事為何還要做這樣高公設的產品
吃飽太閒嗎?
法令規定阿
別以為建商沒事會去砸自己腳, 賣得快賣得好才是重點
重新制定法令,最後商人還是會去轉嫁成本,回到消費者身上
一。不是權狀登記的問題,而是權狀登記時,可否將譬如說地下室車道,大樓機電室,樓梯間等等項目再詳細載明坪數以及持分大小,這樣可以一目了然,購屋者也不用調平面圖就可以自行查證各項公設之設置與登記是否確實。
二。把公設灌入銷售價格,主要是壓低單位價格,讓大眾以為便宜。就像我前面所說的,台灣的房屋價格實際上跟香港,東京可以說一點也不比人家低,可能還比香港東京的房價貴。
這也是到目前為止,大家都沒有真正重視的問題,我們的GNP比人家低很多,但是負擔的購屋成本跟人家一樣。建商就是希望大眾不知道這點,好讓他們可以大肆宣傳說全世界台灣房價低的要死,不買是傻瓜。
或許我們可以說這是銷售技巧,但是我總覺得這是欺騙。
三。因為公設也為計價成分之一,所以用成本考量,增加低成本的公設比重,就可以將售價以及利潤大幅拉高,何樂而不為,所以把公設比提高就可以輕易的賺更多,這也是為何台灣房子公設比比別人高很多的原因。因為這種價格方式讓建商虛灌公設,或是說設置不必要的公設空間等,就可以提高售價。可是到最後吃虧的還是購屋大眾。
我們可以這麼說,公設問題就在於資訊透明化的問題。
當我們購屋者沒有足夠資訊輕易的檢驗建商所謂之公設到底真實與否,或是有那些部分是納入公設範圍,這當中就有許多可以動手腳的地方了。
要不然舊大樓,舊公寓為何公設比低了許多,當然新法規是原因之一,但建商發現到用公設賺更多才是最大原因。
同樣的,基於資訊不透明對於建商最有利,所以用獨步全世界的房屋售價計算方式,讓台灣購屋者無法用同樣基準去比較台灣房價在全世界的正確水準高低,這才是最大的陽謀。
當然了,將公設不計入房價後,售價必然會增加,但是很清楚地,購屋者將可一目了然,我們的房價比香港,東京高,到那時候,還敢買嗎?此時建商自然還是要回歸到正常的售價,所以不用擔心建商的問題,這其實是我們購屋者應該要有的權益。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