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dfkR wrote:
沒有錯這些人就是要用騙的其實真的可以蒐證的怎麼蒐證?抽菸的人 都有規律的因為我自己也抽菸所以我用LG大白清淨機搬到胎戶走道外它只要偵測到煙味就會變成紅燈上面會有數字你還要把它拍成影片影片必須連續不能中斷同時要找受影響的鄰居一起見證連同委員和保全也要一起按鈴找當事人也可以找警察來見證當事人肯定裝不在家以上的見證只是要證明管委會已多次盡勸導通知改善陸陸續續蒐證大約搞快半年運氣算好的租戶自己受不了被我們針對搬走搬走時還把部分家具弄壞所以即便租約沒寫規約有寫明是可以處理但這一切遇到就是很賭爛的開始以上都還算幸運的...沒告來告去只是要有精力去搞這些五四三的這是我第二間房的鳥事後來我自己也搬了
登卡普 wrote:
俗話說:小時候怕鬼,長大後怕窮。所以窮人比鬼還可怕,窮人連鬼看到都會怕。只是抽菸而已當然是小事情,但如果不是抽菸的小事,屋主的麻煩可就大了。貧窮是罪惡的根源,所以窮人就是噁心,什麼男盜女娼的非法勾當都幹得出來。因此屋主有義務要慎選汰除租客,定型化的契約以及法院公證絕對不能少。否則房子要是被租來當詐騙機房、開賭場、設應召站、種大麻 . . . . . . 。房產的所有權人同樣會受到連帶的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