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整理一下這篇文章,只是把標註的重點文字變了一下
【真實的不幸事件】 109年10月,板橋有年輕人跳樓,原因是 : 買不起房 ???
這是一個聽來的100%真實事件,忍了2個月,還是將它寫出來,目的是希望有辦法的人,能為年輕人想想。
事情發生在10月某一個周末,板橋有一位30幾歲的年輕人從12樓大樓的7樓公共樓梯區域,打開窗戶,跳樓輕生,事情發生當下年輕人並沒有立即死亡,所以被送到亞東醫院急救,但最後還是走了。自殺的原因大約是這樣 : 年輕人原本有計畫和認識多年的女友結婚,對方家長要求要買房,新婚有個房住也比較有保障,但年輕人自覺真的買不起房,雖然家裡會幫忙,但不知為何最後竟然想不開,選擇自殺一途 !!! 自殺是錯誤示範,也解決不了問題。
1.房價高、買不起房是事實
2.文中的109年10月年輕人跳樓...新聞查不到
3.此篇文有註明是「聽來的」...
4.此篇文用的是「臆測」原因,『年輕人自覺真的買不起房,雖然家裡會幫忙』...託夢說的?
5.一個聽來的故事,搭配臆測的原因,得到具導向的結論...呵呵...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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