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980000056 wrote:我跟太太兩人的薪資加...(恕刪) 所以薪水高的人就必須讓他住在「符合身份」的房子?醫生薪水高..住東北角很丟臉?薪水很低的8+9因為家裡剛好住大安區所以不合理?要把8+9趕出大安區?眼高手低是買房大忌...有人月收3萬也想買房...有人月收10萬也覺得買不起房...
mask0704 wrote:所以薪水高的人就必須(恕刪) 所以我才主張政府應該要設法提高人民經常性薪資啊!人民有錢了,要不要買房就是個人的自由,有錢也可以不買房啊。像陳文茜就是租房子。財務自由的人不一定要有自有房子。
a0980000056 wrote:所以我才主張政府應該...(恕刪) 陳文茜完全沒有房產嗎?也許她在台北租房.只是「工作需要」況且台北市中心租屋很划算.房東投報率才2%..假如我必須在市中心工作...並且很忙碌的人...花一點錢買通勤方便...是很好的選擇..陳文茜一定有自己的房產..文人.藝術家.需要空間放書籍作品之類...常常搬家會搞死她...其實...只要能保證自己未來100年的租金付得出來..有沒有買房已經不是很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