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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不給入籍

戰神龍之子 wrote:
個人只覺得自從該死的張淑晶之後似乎很多條款都對房東很嚴格... 試問這些損失政府怎都不替房東打公道 最慘的就是自殺的 真的是會害死房東...(恕刪)

張淑晶事件後,有立什麼對房東很嚴格的法規嗎?
本討論串的房客議題,人住到那裡戶籍就要遷移到那裡,房東本就不應該為己利而干涉。
不得禁止房客遷入戶籍,只是糾正房東不正當的干涉房客而己。
有惡房東當然也有惡房客,自己睜大眼睛,風險自負。做生意風險更高,也是一樣風險自負。
albertchung wrote:
沒根的人總是有些亂七八糟的事,你和警方也沒轍,根本找不到人

所以戶籍法才規定,國民遷移一定要辦遷出遷入。
如果房東能配合要求房客要入籍,就很少會有找不到人的狀況。
(好處是也會篩選掉一些通緝犯)
sunyearhuang wrote:
高所得高所得稅,天經地義。...(恕刪)


為什麼呢?花一倍時間工作賺四十萬不用繳稅,花三倍時間工作賺120萬要繳7-8萬元的稅,稅制懲罰拼命工作的人也是天經地義嗎?
frankw wrote:
好像有不少房東擔心房...(恕刪)


很贊同!關於遷出的問題,戶政事務所的人也是跟我這樣說明:房東可以拿房屋所有權狀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

我在今年五月順利將戶籍遷入租屋處,給樓主參考一下:

1. 我拿著租賃契約到戶政事務所提出遷入申請。
2. 工作人員另外跟我約了一天到府"查戶口",證明居住事實。
3. 查戶口完成後當日(或可擇日)再到戶政事務戶辦理遷入。

我的租賃契約是透過物業管理公司所簽訂,所以我這邊是沒有跟房東照會(我也沒房東電話)。樓主可以跟房東禮貌性知會一下,就跟前面很多版友說的一樣,房東去辦遷出也很簡單的。

如果有一天我的房東來質問我,我會跟他說:基於選舉投票的方便,搬走我會自行將戶籍遷走的,不用擔心,大家互相體諒吧!
ldw406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什...(恕刪)


房東說以前給人家入戶籍後,房客欠債繞跑,結果被黑道找上門,常有討債公司來鬧,要遷出去好像有很麻煩之類...所以後來都不給遷戶籍
llyujen wrote:
為什麼呢?花一倍時間工作賺四十萬不用繳稅,花三倍時間工作賺120萬要繳7-8萬元的稅...(恕刪)

賺得多的人不一定花更多時間工作吧?
事實上,大部份狀況是相反吧。
但這不是重點,
重點點是賺40萬的人,不用繳稅,也很難過活;
但120萬就算繳10萬稅,還有110萬是很好過的。
我認為遷戶籍跟有沒有報稅都是其次
反而是租客租滿搬走後或是欠錢烙跑
後續遷出比較難以處理

能用錢解決的都是小事,不能用錢解決才是大事
真心認為政府立意很棒,但配套措施太爛
...............................
Amos0718 wrote:
我認為遷戶籍跟有沒有...(恕刪)


說出我的心聲
ldw406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什...(恕刪)


有一種狀況,房客跑路了,不把戶籍遷走。

戶政會請你報警,說此戶無此人,拿著證明去銷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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