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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突襲拆除!古蹟列冊會勘前夕 200年仁武劉家古厝成廢墟

CNC-2 wrote:
看不太懂為何是祭祀...(恕刪)


基本上是大部分產權所有人(不肖子孫)想賣地, 不想賣的子孫去申請"古蹟", 高雄市"被動"依法要去會勘看符不符合古蹟規定, 結果就是想賣地的子孫出動怪手搶先拆了.

完全就是劉氏家族內鬨 跟政府毫無關係!!!


新聞報導

.....
劉家子孫說,被拆除的古厝占地約1千坪,64人共同持有,「劉長義祭祀公業」決議將土地賣給建商,但有10餘人反對,雙方為此鬧上法院;祭祀公業主張超過2/3成員同意拆屋賣地,有權決定拆除古厝。
......

PS. 自由的報導完全避開"事實", 帶風向是想搞韓吧
古蹟是可以將容積率移轉的,不是被指定古蹟就一無所有
容積率移轉的金額有時也會很可怕的,當然拆了是一勞永逸
利潤通常會比較高

每個月全國都會發生個幾件,只是規模大小.久遠不同

這次受到關注就是其規模略大.保存好.夠久
大大的胸懷,真是令人佩服!佩服!!佩服!!!
lawtaipei wrote:



老家被列為古蹟...(恕刪)

2227995 wrote:
都當別人傻的

自己家的房地產變古蹟就不是自己的了.......

當然是拆的好

變古蹟一點好處都沒有$


確實!因為很多"關心古蹟"的人因為不是自己的家產,所以"無害地"要求保存。要是換成自己當事人,還能這麼超然嗎?完全不覺得會。

ace ventura wrote:
基本上是大部分產權所有人(不肖子孫)想賣地, 不想賣的子孫去申請"古蹟", 高雄市"被動"依法要去會勘看符不符合古蹟規定, 結果就是想賣地的子孫出動怪手搶先拆了.

完全就是劉氏家族內鬨大笑大笑大笑 跟政府毫無關係!!!




blockquote大...
若說與政府毫無關係其實是偏頗的,政府有社會責任確保古蹟
有法律責任確保所有權人的權益

既然所有權人要賣,政府可以不作為(不違法)
但若政府積極作為協調所有權人用古蹟容積率移轉的方式
一方面可以拿移轉的金額,一方面也可留下古蹟
當然通常移轉容積率與賣給建商金額是不能相比,但1千多坪
容積率轉移金額也很可觀

每個縣市都有一群為古蹟奔走之人(政府+民間),成功案例也不少
失敗也常有

rui_yi999 wrote:
....
若說與政府毫無關係其實是偏頗的,政府有社會責任確保古蹟
有法律責任確保所有權人的權益..(恕刪)


你大概沒看引述的新聞內容吧?

1. 劉宅還不是法定古蹟. 是(部分)林氏子孫, 互相打官司(要賣地)過程中, 去"申請成為古蹟". 政府有義務去"會勘"判定是不是古蹟. (不是隨便一棟200年的舊房子就自動成古蹟 是要有人去申請 或政府主動去認定)

2. 整件事(拆古蹟)都是劉氏家族內鬨 .根本不是政府要徵收成古蹟 而是劉氏家族內部少數人自行申請的(不想賣地)

3. 部分(自X)媒體為什麼和某些樓一直帶風向說"政府要徵收當古蹟", 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大概明眼人都清楚吧!

家族內喬不定 , 以前的房子產權太複雜 , 賣與不賣各有勢力 , 結果被偷拆 , 上新聞當笑話看。
數十年當垃圾擺在那裏,有人想到就變成古蹟了
還是政府要出錢買下或是維護,這才是正確作法,不能將成本讓屋主承擔
roy2311198 wrote:
就是有你這種人 沒...(恕刪)


就一張嘴...
要別人權益受損然後自己在那邊指指點點
省省吧

真有心,想提升文化素質,幫社會國家保留古蹟文物
可以請你帶頭發起眾籌
應該有很多人願意慨然解囊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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