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pin0720 wrote:不管事實真相如何就樓主PO出來的內容感受不到訴訟能贏的點建議就別再繼續使用媒體與網路的輿論力量了認真的在現實世界中和建商打官司吧 就是現實世界打官司打不贏才想要用只會仇富仇財團的輿論力量來對建商施壓咩
樓主這些鳥事我們也遇過堂堂上市公司 不給臥室冷氣排水沒按圖施工 不通知複驗 寄存證信函強迫交屋心情真的很氣憤難過也很無助目前也尚未解決 建商打太極不回應最後有可能不了了之以台灣的法律 對買方的保障很薄弱建商才會有恃無恐這些不是沒碰過的人 能體會…鍵盤手都覺得買得起房子就請律師處理啊不是發生自己身上 說得都很輕鬆試問 有誰買房還想花筆律師費
感覺內容好熟悉啊!很久很久以前有位女士開賓士發生車禍然後就一直扯賓士設計、鑑定、服務有問題偏偏她提出的理由跟證據都無法說服網友只會反覆跳針被吐槽到最後還有“友人”上來痛罵網友最後法院也是判該女敗訴這件事搞不好還有人有印象這件事怎很有雷同的感覺1. 變更設計都會有設計圖跟雙方畫押,沒有按圖施工當然可以要求建商按圖施工除非當時的變更設計只有口頭講講,建商當然是按原圖施工這看不出來有什麼好爭議的2. 停車位的大小政府都有規範位置好不好停而已沒那種停不進去的事(但依法規停進去門不好開是有可能的)但豪宅會讓你難停車?真的是開砂石車?3. “好窄”都可以選車位了“豪宅”沒道理不能選這一定有隱情例如接別人轉手的房子4. 無冷氣排水孔也是不可思議的事還是屋主根本不知道?以前大家容易被蒙蔽有人上來意圖爭取輿論力量都會傻傻的支持但打臉事件看多了網友現在都精得跟猴似的拿不出足夠的證據只會讓自己更難堪而已
真的,買個上億豪宅,要交屋了卻這麼多瑕疵,難怪要反悔不買了,買房果然禍害一生啊,連上億身價有錢人都只能抱著媽媽痛哭,實在太可憐了!你看那個停車位這麼小,停了下老賓之後怎麼再停另一台米漿,不可原諒的缺失啊看看左邊那個冷氣排水孔那麼小,這樣臥房要裝五台空調怎麼夠呢?浴室做錯了? 這個花色這麼暗這麼low跟我要的不一樣啊, 連拼貼磁磚都沒做, 想拿點錢打發我們也太瞧不起人了對了,怎麼都沒去高雄版抱怨一下?反而跑去新北版了?
豪宅不能選車位是有的喔! 車位位置按照樓層分配,這樣才不會有想花高價買高樓層的人反而因為車位不好放棄購買,不過就算是預售屋也一定會給車位平面圖,沒道理簽約的時侯不知道其中一個車位靠牆,如果是這樣這個建商就真的托大了minhua0317 wrote:感覺內容好熟悉啊!...(恕刪)
有些事情每個人看來是理所當然上了法院卻得不到正義對的連遲來的正義都得不到難怪都想要訴諸媒體輿論國泰建設噢劣劣劣因為我有親身經歷無關本篇事實phosphoto wrote:就第三者看來,太過矯情明明就可以請律師處理的事卻想要透過不客觀的媒體來帶風向欲蓋彌彰
SWEET BABY VV wrote:😰...(恕刪) 第一集還抱持懷疑態度,看完第二集,果然又是反悔之後想小題大作結果踢到鐵板。每次看到這種有錢人還偷機取巧結果碰一鼻子灰,就是療癒。拜託樓主快去打官司,好想等著看樓主被法院打臉之後,是不是就要開始嚷嚷司法不公了(敲碗)法律不是保障像樓主這種無理取鬧的。
我是不是該提告蘋果啊?蘋果日報是國泰建設養的嗎?為何完全沒有詢問我買房的狀況呢?出版時間:2019/01/30 19:58的蘋果即時(陳建宇/高雄報導)所寫出來的報導全是只有建商的一派胡言,已違反平衡報導原則!這樣的報導已有失公平公正性,應該羅列為假新聞事件大財團國泰建設竟然是這樣對待消費者的,真是令人心酸啊!我知道⋯我是小蝦米,也知道難以對抗上百億資產的大財團大建商,但我今天之所以勇敢的站出來講,只是希望不要再有像我一樣的受害者出現!也希望曾經受害的買屋者能一同站出來力挺,我知道這樣對你們很為難,因為你們都交屋過名了,我也知道你們會害怕的點是什麼⋯因為這樣做一定會造成房價下跌,所有損失也是消費者自己扛,所以當時我們這棟已交屋的住戶群,才只能被建商悶著打⋯只能敢怒敢言的在群組內罵,我看到了真的很心痛,這樣真的很可悲!我們只是單純買房,我們是花了一輩子流血流汗才有這棟房,如今建商竟然蓋成這樣⋯公設竟還多達800項缺失,不但不妥善處理,還用盡心機的推拖卸責毀謗消費者,真的是受夠了!我們必須勇敢面對這樣對待我們的建商,我們及我們的下一代買房才不會再淪為建商的刀俎~我回應的每一句話皆屬實,且皆有與國泰建設協商人員的錄音或錄影存證,對於鏡週刊、中視新聞、中天新聞刊登及播出之內容此3家採訪記者也都先行求證過我與國泰建設的錄音檔及所有證據以下我會一一戳破建商在蘋果日報回應的謊言:##蘋果日報指稱:「據了解葉女在「國泰R13馥建築」購入2戶,分別為110坪及120坪,皆有進行「客變」。答:蘋果日報坪數有誤,我購入2戶各為105坪及113坪,且這棟大樓就只有我說的這兩種坪數而已。且對於「客變」蘋果日報的消息也有誤,我只有其中一戶105坪有客變。我想請問蘋果日報,你們的這些錯誤訊息是從何得知的?怎麼沒有求證清楚就刊登出來?這樣是會誤導社會大眾的,錯誤的訊息因此會導致讀者產生錯誤判斷。##國泰建設發言人林清樑表示「發現缺失後葉女即揚言要退訂,不接受國泰建設復原缺失,期間國泰也曾詢葉女若不願意復原,國泰願意賠償50萬元,但多次溝通無果國泰只好逕行將缺失之處改回葉女原本希望的材質。」「林清樑指出,葉女遲遲不願意複驗房屋,所提到的車位也是客戶自行選擇,到2018年底時葉女更要求解約並向國泰建設索賠總價的15%,遭到國泰拒絕。」答:國泰建設發言人林清樑上次在108/1/22中視新聞及中天新聞採訪時就毫無證據的公開說謊,我也對於國泰建設對我的不實指控留言回應在youtube『豪宅比國宅還差』的新聞下方,如今國泰建設竟然再度公開說謊,我想請教國泰建設,現在是流行沒有證據可以公然隨便說謊都不用負法律刑責的是嗎?你們利用大財團的權勢讓新聞媒體公開的毀謗消費者,我會對此保留法律追訴權。我再次強調,我們家只是單純的買房要自住,卻宛如掉入詐騙集團的圈套一般⋯被耍得團團轉,衛浴3間客戶變更做錯,我們家未予同意國泰打掉重做(有存證信函為證),但國泰建設完全不協商,只願意賠50萬元,初驗當時我委託專業設計師初估後,對於國泰所提出之賠償金額,已明顯低於市場行情且不合理,所以我沒答應,但建商卻不協商逕自進行施工打掉重做。主臥沒分離式冷氣排水管路及排水孔建商也擺爛未處理。公設疏失達800多項目前管委會也還沒點交。車位也不是我家選的,國泰不讓我們選車位,卻配有問題的車位給我,我總共被國泰分配了5個車位,本來還不知道我的車位有問題,是107年9月20日經由管委會告知,我才知道自己有兩個瑕疵大車位只能停進一台車;而其中一個小車位和旁邊已入住鄰居車位,也都是瑕疵車位,很多車位都有難以停車的問題,這些住戶命運和我相同也很可憐,車位也是國泰配的,且目前這些有問題車位的住戶正和國泰發生紛爭當中;而我另外還剩下最後兩個車位國泰不給我進去驗屋,有沒有問題我也不知道⋯還被逼迫不能複驗直接必須交瑕疵屋⋯這不是單純的購屋糾紛了,這已經演變成購屋霸凌事件了,所以我也才因此成了重度憂鬱症的患者。我因遭受國泰建設屢次不合理之欺壓及對待,於107年5月31日和6月25日二度向高雄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又於107年7月17日向高雄市新興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107年8月9日調解時新興區調解委員也建議國泰建設『應先交付驗屋資料給我,然後再辦理驗屋、貸款手續,較為合理』(有電話錄音為證),雖說國泰都有派人到調解會現場,但卻從來不願意協商,一直是強硬的態度拒絕提供驗屋相關資料和驗屋。 另外建商說我「遲遲不願意複驗房屋」的不實重傷指控及污損我名譽,我在這邊提出嚴重的抗議,我為求順利拿取驗屋資料,在雙方彼此不對等、顯失公平且不利於消費者的情況下,我還配合建商於107年6月11日依照國泰建設107年5月23日委託律師寄發之郵局第8**的存證信函,由玉山銀行匯款繳付了契稅、抵押設定費、瓦斯管線費、管理費、保險費、産權登記費等代收款及金管會及中央銀行對於高價住宅貸款成數最高六成之規定,總價金1成計算之尾款(此金額為貸款的一部分)匯至國泰集團旗下國泰世華銀行簿內(有玉山銀行匯款書為證)。我於107年6月11日匯款前大約在上午11點左右打電話至高雄國泰建設索取匯款帳號及請國泰副理提供驗屋資料並且再次確認驗屋時間,雙方約定於107年6月14日下午2:00進行複驗(有電話錄音為證),但傻眼的是我人已到建案現場,國泰卻不讓我們驗屋,其理由是我必須先辦貸款和過戶成我的名下才能驗屋。 這是什麼黑心企業,有這樣賺錢的嗎?賣房子竟然比去菜市場買菜還要沒保障?不能驗屋、要無條件接受瑕疵屋辦貸款⋯到底是怎樣啦!賣屋是良心事業啊!這樣富可敵國的大財團竟是這樣的經營買賣房屋逼迫拿取消費者的辛苦錢,就更別談其他社會公益的部分了!是我向各個政府機關申請調解且皆有文書為證,且我申請內容皆為:「我要交屋,但請國泰建設先行提供驗屋資料讓我驗屋」所以是事實真相是-我要交屋而是建商不提供驗屋資料讓我驗屋。而導致我無法交屋的。至今我不但沒拿到驗屋資料,也無法複驗,還被寄發7封存證信函,強制我接受房屋現況,並要求我立即辦理貸款和過戶,若不配合就必須賠償15%,約1,500萬元的違約金。而且我聽管委會說,國泰當初也寄存證給住戶叫他們趕緊交屋,他們也是收到存證後都嚇到而去交屋的;管委會還說在第一次區權人會時已交屋的住戶皆破口大罵國泰建設;且在住戶line群組上的對話,字字句句罵的也都是國泰建設品質的弊端及沒有誠意要解決事情的態度!我沒有冤枉國泰,這並非個案,這是通案。是整個社區住戶罵聲連連的通案,假若只是個案,為何社群的住戶想要拉紅布條抗議、還要去國泰南北公司抗議呢?(請參閱鏡週刊:『國泰豪宅掉漆』公共設施達800項之社區line群組附件)怎樣都是建商贏啦!因不交屋消費者會被罰15%違約金,但交了屋,房子過戶成自己的名下又要承擔瑕疵屋跌價的損失,為何台灣只有買房無法受到合理公平的保障及對待?大家不覺得懷疑嗎?我也是因為這次的買房事件才驚覺因契約書裡寫的全是對建商有利的內容,但我們消費者完全看不出來,這也是一種建商文字遊戲的玩法!在契約裡買屋者無法受到合理的保障,若要告建商,怎麼告都贏不了,還需先花費一筆龐大的法院裁判費,消費者上法院會先輸在錢。舉我的例來說好了,我購買1億元的房子,若我告建商法院的一、二審我需繳給法院約200萬元,再加上4次的律師費以一庭10萬計算共40萬元,光要提告國泰需先付240萬元。且我也查過以往的判例,法官都會依國泰給的契約書去判輸贏,契約本身就對消費者不利,消費者根本很難贏。就算贏了,判下來的錢也不夠負擔你告的成本支出、瑕疵問題修繕、瑕疵車位損失⋯都是要消費者硬吞下去的話,零零總總加起來損失也要好幾百萬更甚至上千萬元!大家看看,就因為台灣買房制度的不合理,所以建商也才敢蓋瑕疵屋賣我們且能全身而退,一年全台灣有成千上萬件的購屋糾紛,為何會如此氾濫猖獗的多到數不清,是內政部所規範的不動產法規及契約範本對人民不利,這也是政府縱容建商為所欲為的鐵證。這是政府的責任啊!應該要修法改善房屋契約條款,應該要重視人民的血汗錢,應該要讓人民有公平的居住正義,別再讓建商繼續不斷變大成大尾鱸鰻一樣欺壓霸凌我們這些無辜可憐的消費者!業界人士也透露,沒有分離式冷氣排水管是國泰配合的建築師及國泰建設工務部門的疏失,此屋應視為缺少功能性配備,建商理應處理,而非叫消費者吃悶虧;再說建商車位不給選直接配給消費者,還配瑕疵車位,也不給換車位,本身就是建商不對。竟然還不給驗屋資料及驗屋,這就很離譜!市場上的跌價機制我可以接受,但為何建商蓋不好的跌價損失卻是要我們消費者去承受,這樣是合理公平的嗎?建商把我的訂金3000萬收走後,建商想怎樣就怎樣,沒誠意解決處理且不給驗屋資料也不給進去驗屋,還強制我交瑕疵屋,我們家只是想買個房子住,看到國泰如此的對待管委會交屋住戶,我嚇都嚇死了,國泰完全沒有售前服務,那就更別指望有售後服務了,既然品質及服務都沒有,換作任何人也不想要再繼續下去了!換作任何人誰還想要交屋,今天的我,是明天的你們~~我以上說的可是千真萬確的親身經驗,因現在不能有假新聞,所以假若你們要知道更詳細的內容,可Google搜尋關鍵字『國泰建設豪宅掉漆』就會看到「鏡週刊」詳實報導或到youtube搜尋關鍵字『豪宅比國宅還差』也可看到「中天新聞」的報導。
太可憐了買得起1億的房子付得出3千萬的自備款繳得起1千萬的尾款然後覺得240萬的訴訟費很貴打贏了就拿得回4000萬的錢啊,很划算耶下次買房前,契約書要仔細看唷,有法定審閱期的別哭哭了到底車位啥問題啊,我看那台老賓停得很舒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