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let528 wrote:那呈如前面有人說到,管委會如有什麼車位規則上的增訂,是否有可能失去車位的權利?如:非住戶事實,不能使用車位。...(恕刪) 管委會真的要刁方法很多,不要不信 ! 除非不怕打官司就跟它拼下去
bullet528 wrote:法定停車位還分為全...(恕刪) 很常見的做法,目前尚未看到有風險,這是建商破解法定車位不能賣給外人的手法。何謂房屋所有權人?沒規定一戶面積要多大吧?也沒規定一戶不能多人共有,更沒規定一戶只能有幾個法定車位,這個漏洞就出來了,建商畫出一塊小區域,登記為一戶,將若干個(也有可能數十個)法定車位登記在這一戶,買一個車位就是持分買這戶建物跟土地,10個法定車位每車位就是買這戶1/10產權,切結將該戶持分提供做公共使用(如管理室),只能使用停車位,法定車位不能賣外人限制完美破解.............
ysc_kyy wrote:很常見的做法,目前...(恕刪) 那是否管委針對車位的規則增訂,保障真正住戶,而持分建地的小屋主被排外,等同非住戶呢?抱歉,門外漢就像持股,小戶只持有散股,大戶是股東。但小戶無法參與決策權,政策的好壞,只有順從。那為維護真正住戶安危,持分建地的小屋主,可能是治安漏洞,反而管委加嚴了控管共用車位,反而使用車位上困難。除非持有這樣(持分建地+法定車位)的小屋主小地主,視同真正住戶,j權利等於大戶股東,那上述就不是問題。也就沒疑問了。感謝~~~~
bullet528 wrote:那是否管委針對車位...(恕刪) 應該不行,不管是管委會還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還是必須符合法令。以其他正常住戶來說,哪天某戶因繼承變成10幾個人共有,管委會能禁止這10幾個新所有權人進出嗎?每戶除了住所有權人之外,應該還有家人吧?家人的定義就很廣了,男女朋友算不算?同居人算不算?某前部長經常造訪某女立委住處,管委會敢禁止進入嗎?敢硬要按規定辦理會客才讓進入嗎?社區出入是否安全關鍵因素在於管理,跟有哪些人進出無關。
ysc_kyy wrote:以其他正常住戶來說,哪天某戶因繼承變成10幾個人共有,管委會能禁止這10幾個新所有權人進出嗎?(恕刪) 當然可以 最常見的就是進行磁扣管制規定一戶只能申請最多三個磁扣 或是以價制量 就頂多只有幾個人可以進出...事實上 管委會的限制的方式很多 見怪不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