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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賣屋授權書?

sunyearhuang wrote:
仲介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合議修約,不合議照原約走,一樣的合議精神。
看不出有什麼不合理的,至於心態,抱歉!這裡是談法律不是心態。

看不到我寫的法律問題嗎?
justin2362 wrote:
遇到這種仲介 屋主也不用聽他演戲降價給他成交
開價就是底價 你慢慢賣吧 看你多會賣

開價就是合約上的委託銷售金額
合約上的委託銷售金額不是法律是什麼?

會覺得看不出有什麼不合理的
那就表示仲介只想藉故把持合約約束屋主
屋主還要這種仲介幹嘛

sunyearhuang wrote:
你碰到好說話的仲介,一切好談!
碰到依約行事,就不是你想的了。

如果有不能談的仲介
那就依約行事 賣的到委託銷售(開價)金額再來說
想要依約行事也要看仲介自己有沒有能耐
如果有不能談的仲介 這種人也不適合做仲介 只能呼攏什麼都不懂的客人
justin2362 wrote:
看不到我寫的法律問題嗎?
justin2362 wrote:
遇到這種仲介 屋主也不用聽他演戲降價給他成交
開價就是底價 你慢慢賣吧 看你多會賣

我說的委託售價是底價,開價是開價。法律不是你要開價等於低價就,法院就得聽你的。
我說談法律問題,是回你"這是什麼心態"說,不要亂湊
sunyearhuang wrote:至於心態,抱歉!這裡是談法律不是心態。


justin2362 wrote:開價就是合約上的委託銷售金額
合約上的委託銷售金額不是法律是什麼?

那也要合約上訂的底價和開價一樣,如是,本來就是照著合約走。
若合約上委託底價和開價不一樣,不是你單方價說開價就是低底價,人家就聽你的。

justin2362 wrote:
那就表示仲介只想藉故把持合約約束屋主
屋主還要這種仲介幹嘛

下次慎選仲介,這次你就認了。不要再認為合約簽了,你想怎麼改都可以。
justin2362 #52 wrote:可以用最簡單的方法 提高售價 讓仲介賣不掉 拖到合約到期

如果有網友信了這句話,會被你害到。
要我建議,委託仲介就只簽一般約,專任約根本不要考慮。

star0801 wrote:
大致上瞭解了,感謝...(恕刪)


你媽沒簽授權書

舅舅自己去簽約

合約屬於"效力未定"

建議你媽明確表達無售屋意願

用line或訊息留下證據

接下來就沒你們的事

要賠償是舅舅和仲介與買方的事

另外

沒看到權狀或是非屋主本人是可以簽約的

有意隱瞞的話

仲介也未必知道授權書是誰簽的

只要上面有 簽名身分證字號蓋章

就可簽約了

至於誰偽照文書又是另一回事
sunyearhuang wrote:
我說的委託售價是底價,開價是開價。法律不是你要開價等於低價就,法院就得聽你的。

我簽在委託合約上的售價金額
就是仲介對外做銷售的開價
依照我自己賣房子的經驗 從沒另外簽什麼底價給仲介
委託書上的「委託售價金額」在法律上不是底價是什麼?
justin2362 wrote:
你那個叫做雙合同(雙合約)
我簽在委託合約上的售價金額
就是仲介對外做銷售的開價
依照我自己賣房子的經驗 從沒再另外簽底價給仲介
委託書上的售價金額在法律上不是底價是什麼?

如果你只簽一張,而且只有委託銷售金額(沒有開價條款),那就是(合約)底價,沒錯。
那如果仲仲賣到底價了呢?還是要認了,不能任意抬高合約底價,不是嗎?
那你54樓這句話:
justin2362 wrote:用最簡單的方法 提高售價 讓仲介賣不掉 拖到合約到期

這句話才是爭議核心。
要不要改成:"用最簡單的方法 不降底價 讓仲介賣不掉 拖到合約到期"?
但現在銷售手法多變,簽兩份合約,一份是底價合約,一份是銷售時給買方看的合約,是有。但容易引發爭議。
現在正規方式是開價和底價是寫在一張委託合約裡,基本上委託書本來就不應該給買方看的。
寫兩份合約,可視為一種詐術,並不可取。而且現在實在價登錄,資訊透明,兩份合約的手法也不管用。

sunyearhuang wrote:
這句話才是爭議核心。
要不要改成:"用最簡單的方法 不降底價 讓仲介賣不掉 拖到合約到期"?(恕刪)


其實..現在才在討論這個..有意義嗎?

原PO自己說了..仲介已經相約簽買賣合約

表示買家的出價已經達到賣家同意的金額..

差簽約金額38萬沒錯..旦那一點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賣家..應該已經同意了出價

這時在爭什麼合約價或拉高出價.....有意義嗎??
不好意思再問個問題

現在我舅也不想賣了

之前有口頭答應買家目前出的金額

離簽約金額還差38萬

現在是否可用這個理由不賣?

除非業務再找到買家達到簽約金額

就必須照著合約走 這樣對嗎?




黑羽斷翼 wrote:
其實..現在才在討論這個..有意義嗎?...(恕刪)

不好意思,那是在回54樓j大的話題,和樓主問題無關。

star0801 wrote:
之前有口頭答應買家目前出的金額
離簽約金額還差38萬
現在是否可用這個理由不賣?...(恕刪)

口頭可以不算數,就算有錄音,也有得吵。
問題是,若買家答應加38萬呢?

sunyearhuang wrote:
口頭可以不算數,就算有錄音,也有得吵。
問題是,若買家答應加38萬呢?(恕刪)


口頭答應就是答應了..口頭答應的主觀問題是舉證..旦..這不是我們該考慮的問題

原po他舅舅想用騙的用凹的用什麼鬼方式否認都是他的事

旦他自己說了..他舅舅已經答應..

站在路人的立場..我會很直接的告訴你..口頭同意也是契約的一部份..

只要你同意就是同意..不管這價錢你事後有沒有反悔..

誰叫你要答應?





旦現在那一堆人去教人家用欺騙的方式來否認這契約??是怎麼?想當共犯找不到機會嗎?


sunyearhuang wrote:
不好意思,那是在回54...(恕刪)


抱歉..我沒注意到..旦真的現在去爭那些的意義真的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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