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100 wrote:我是自己去房產局辦...(恕刪) 痾~~法規看了嗎?不長看完再說,不要一開始就站在錯誤的角度,會混淆投資者.大陸是這樣的:沒事隨便你,有事依法辦你.別買完房子變P2P第二,賠得血本無歸.你說的徵收是沒到70年,到70年後怎麼算還沒一個準.
sardine001 wrote:謝謝!貸5成也不行...(恕刪) 不是房子不值5成,是政府不准的问题,政府不准,银行放贷超过就犯法了这个2015年的帖可以先参考看看,如果中间这2,3年规定没变的话http://www.taiwandao.tw/zhengce/15175.html
iv100 wrote:你繁體字好強,在那學的?繁體的注音不好學喔,不論是電腦或手機係統不同喔,我不會用大陸電腦或手機打字,你太強了,我去大陸次數不知幾次,笨到不會用大陸電腦打字...(恕刪) 看到你這段質問覺得好遜~你知道Word好久以前就有繁簡體轉換了嗎?字全部打完按個鍵就全轉過去了,我自已有需要轉簡體的時候會這麼作所以打字繁簡體無法用來辨識
首先,這個是假議題,這個問題,去問同城,會不會快一點?!怎會來01?銀行固然可以借,但是銀行得要看你的還款能力,除非在台灣有工作或公司,而有收入。不然以內地開立的財力證明,想要在台灣的銀行貸款,應該是不會出借!風險係數太高。不然,得提據相關更有力的財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