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羽斷翼 wrote:
找出我說過我是仲介...(恕刪)
這沒什麼
或許你只是少打了"如果"
回歸主題整篇下來
你的回應給我的感覺是
仲介只負責交易範圍內的訊息 而不用主動告知交易範圍
但這在我查到的資料 與 法條並不符合
也與我這篇的主張有所不同
所以我才會跟你有所討論
至於你所說的交易範圍內外問題
也讓我想到如果進消保會這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但沒查到相關案例或說明
sana73525 wrote:
我並不打算公開一些...(恕刪)
黑羽斷翼 wrote:
你確定我是仲介嗎?
你閒到想讓我請你上法院去聊天嗎?
黑羽斷翼 wrote:我是仲介..我跟本一塊錢都不會退..還會追原PO仲介費..
依法我有權這樣作...
所以我認為仲介願意退一半已經很合理且公平了
使用範圍..說真的..這是這整個討論最好笑的論點
你去買房子..仲介沒說..你就會把你看到的所有地方..屋內屋外都當成你要買的區域?
就像你去101旁買間能看到101的小套房..買完會去怪仲介怎麼沒有把101也過戶到你名下?
....................................................
因為你看到了..所以他就該是你的買賣範圍.............
你累了嗎?
仲介沒特別講明..使用範圍就是屋內(建築物的區域)..了不起在多個公設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