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卡普 wrote:
假如最後不能不參加的話,也可以選擇拿錢走人,所得的利益絕對會比原本多。
當建商是投資人、利益人,所得出來的估價,就絕對不會是公平的,比銀行還不會公平
銀行當主導者,好幾家銀行都做過了
cinnamon coffee wrote:
小建商胡搞亂來,強拆、都更到一半繞跑的案例都不是沒有
讓資本足夠的銀行來擔任主導人,絕對比小建商好
銀行賺利息、經建公司賺管理費、建商/營造賺營建利潤、原住戶賺到增加的全部容積,很公平啊!


laurent5680 wrote:
跟銀行借貸有很難嗎
現在銀行都求你去借錢吧
重點不是能不能借
是你以後有沒有能力還
建商在台灣做的就是槓桿操作跟金錢遊戲
其中並沒有技術可言
所以我建議大家還是跳過建商
這個角色是沒有必要一定要存在的
當然更重要的是這種中間者是哄抬價格跟不合理利潤的推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