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vine Orange wrote:
樓主隔年申報所得稅...(恕刪)
這一樓留言最可靠! 90萬所得稅少說6%~12% (5.4萬~10.8萬), 跟去法院告一告,輕罰個幾千塊,孰重淑輕樓者心裡應該有底, 房仲敢這樣搞應該也知道後果, 不就是要錢而已. 你爭取是應該的,怕事放棄那就是牠多賺的.
Irvine Orange wrote:
樓主隔年申報所得稅...(恕刪)
Irvine Orange wrote:
樓主隔年申報所得稅時,財產交易所得要以320萬為基礎來計算,將須多繳所得稅。
ronwang69 wrote:
這一樓留言最可靠! 90萬所得稅少說6%~12% (5.4萬~10.8萬)...(恕刪)
三久經銷商 wrote:
各位大大,小弟我今...(恕刪)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
我覺得你放寛心吧,買賣就是兩方合意不是嗎?
你願意200賣了、對方願意300買了,就成交了啊
要不仲介要告訴你對方出300,你拿300
然後對方不爽,你明明只要200
還是仲介要告訴對方你要200,對方出200
然後換你不爽,他明明開300
只要兩邊有交集就是成交了,沒什麼好不爽的,這不是兩個數字加起來除以二就好的遊戲
既然成交了,那仲介大可200跟你買下,300賣給另一個人,結果一樣
能夠+100賣出去,100是這位仲介創造的價值,不是你這間房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