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台北地區的居住正義靠的是大量的違建出租。拆光違建,不知道房租要漲到哪裡了?領22k在大台北地區沒房子的人要他們住哪裡?住銀行ATM區域還是地下道。政府的社會出租宅能大量提供月租5000元以內的嗎?就算有能滿足多少人?只要改善違建的防火防災,這也是另類居住正義的實現
我覺得最快解決的方式就是 這四萬至50萬元罰鍰 一半歸檢舉人所有 並且可以每個月檢舉 每個月開罰,房東也必須負責房客所有搬遷以及找房子時期的費用,由國家代位求償,並且退回所有不法出租所得不用到半年 木隔間出租房一乾二淨
要拆違建有一個重點,執法要公平.拆除大隊開到某一條街,類似違建一起拆,不要分新的舊的有人檢舉的沒人檢舉的,這樣最省錢有效率.且市容亂象是舊違建造成的.留舊違建只拆新的是個奇怪的邏輯.頂加危險不是只有出租的危險,要拆就整區一起拆.
我覺得陽台外推最危險,不但容易造成熱水器燃燒不完全,一氧化碳中毒,全家死光光,發生火災時,沒有隔離的避難空間,應該把陽台外推列為最優先的拆除對象。室內格局亂動影響建築結構的最可惡,地震來時,造成大樓倒塌,死自己,還害死別人。也要列入罰錢拆除的絕對優先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