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7995 wrote:因為來到台北市工作所以北市府有義務責任讓人買得起台北市?北市的房子本來就不是給領固定薪資的人買的既然屬於奢侈品就不該用什麼房價所得比幾倍又幾倍...這些數據來檢查台北市的房價
所以政府 應該多建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且租金 要比市價便宜2~4成建議直接以(建築成本+維修總成本)/總使用年份=一年的總租金來計算比如一坪成本為8萬 一般三房兩廳40坪*8+30萬的維修費用=350萬350W/50年=每年7萬=每月5833元 或350W/40年=每年不到9萬=每月7291元也就是平均三房兩廳的房子 租金只要約6千~8千之間土地是政府的 到時候 房屋老化 拆掉 再蓋新的這樣子一般老百姓 也有便宜的房子可租,年輕人 才會想生兒育女不然以現在的年輕人的收入 不要說買房了很多連租房都有些困難 真是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