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資裝潢後作為新居,大聘、小聘照北部行情100萬、36萬
女方會購買家電、床鋪作為嫁妝
A:男方如果本來就有除自住外還有多的房產,我覺得無所謂,但北部聘金什麼時候有行情了?就說那些媒體新聞害死人不是沒原因的。
2 婚後男方要負責所有的家庭食衣住行育樂
以及未來的子女教育、坐月子中心、婚禮、蜜月、婚紗照
如果未來想買房、買車,貸款
也要男方全額負責
A:婚禮、蜜月、婚紗,我接受,我結婚也是這樣做。不過月子中心,也得看當下能力吧,如果沒能力,又硬要去月子中心,不是要逼死男方嗎?
如果有能力的,倒是可以接受這條件,但也不會買女方名字,因為是男方出錢阿
3 女生婚後要繼續工作與進修
女方收入全部作為自己的私房錢與女方孝親費
因為兩人都有工作
所以婚後女生不做家事、不煮飯、不餵母奶
請假照顧小孩時,需要給女生最低工資的零用金
A:這條件我真的聽過喔,還要求對方必須請佣人,而且連交往都還沒交往,就雙方見面(類似相親),最後還被抓包女方家長外面欠了很多錢,然後裝闊送人一堆沒品味的衣服、快過期的商品,然後說是日本有成衣廠,寄回來的,可是那些東西摳斯摳都有賣阿~有點跑路狀態的。
4 為了保護女兒,避免男生外遇
婚前協議需加入如發生外遇
男方須放棄小孩扶養權
且轉移名下不動產作為贍養費
A:這點我完全可以接受,但僅限男方外遇,相對的女方如果外遇,孩子部分比照辦理,一樣每月要付扶養費
他跟我說女方家長開了以下條件
發生在新加坡
1. 五星級飯店120桌 女方家長要30桌給女方家長的朋友。 我朋友ok 但是那30桌的紅包歸女方家長
2. 朋友想買政府組屋 女方家長 說那是給人住的嘛 必須買私人公寓。
3. 禮車 女方家裡是Mercedes 男方家裡是開BMW, 女方家長要求 車的牌子必須是M開頭, 除了Mazda. 還有車號必須要是“1”
4. 試菜時每桌本來是1000多新幣 女方家長要求加碼到2千多. 每桌必須要有一隻烤乳豬。
。。。。等等
後來在試菜時我朋友的媽媽直接叫女方家長 “FUCK OFF"
我朋友也不結了。 雖說女方家裡超級有錢 男生家裡比不上 但是也不差。
後來就吹了。
跟樓主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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