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志玲示範 從開價6折出 75折成交


wahaha1216 wrote:
高樓層(16/19...(恕刪)


特別戶 好面向 照樣75折成交-->你叫那些每次反駁房價下跌都只會用"同一社區不同面向,不同樓層價錢落差很大"的人以後要用什麼來反駁房價下跌的事實,真機車.
cedarwood wrote:
汐止在這一波掉很大剛...(恕刪)

下雨半層樓在哪?新聞貼來看看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建商慣用手法
你還真的認真看喔
不一樣的只是把某某董事變為志玲姊姊
把左口袋放到右口袋的手法變成明星加持
簡單說就是廣告代言費用(半買半相送)
75折只是建商再拉房價的手法
信了~
你就輸了!


那戶明明就不是建商的, 是二手房了. 建議你查清楚先.

cedarwood wrote:
那戶明明就不是建商...(恕刪)


好建議!

不過我也提供你一些某某機構的建設分公司

他很多保留戶就是賣給董事 股東 親朋好友

第一手的交易就是用來拉房價

而第二手交易

適用在第二波房價上

我是不清楚這戶第一手是否是關係戶

但是

我只是說出一些建商的手法

就有人對號入座幫建商解釋

我也希望有人可以跟我講

為何媒體可以很篤定買方就是林志玲

非關係人居然還可以調到買方的戶籍地資料

甚至從姓林小姐 住百達 這樣就說她是林志玲

我不相信住百達就只有一個姓林的小姐

個資法一上路後 我認識的記者都不敢再隨便把個人的全名顯示

除非經當事人同意 不然就是用暗示的

不然都可能被當事人告的

當然我們是看倌

我們只是合理提出質疑與看法

也不需要太過於認真了
不管誰買去了 只能證明房地產永遠只會上漲
微風京品 wrote:
不管誰買去了 只能證...(恕刪)


不管誰買去了 只能證明最賺的是房仲。
1.57億拿3%就好471萬。
22k的要賺18年。
3年不開張,開張吃10幾年。
要賺錢的不要買房了,台北市一堆上億的房要賣
,你有本事賣的話來台北市當房仲就好。


像帥過頭有賠嗎?沒有
賠的是那些買房的人。









有比較便宜嗎?
原屋主買到一坪92萬,可是其他戶都是70幾萬一坪...
假的, 最常用的賣不出去加價賣再打折作促消。
這是在作價,打75折快來買。
不過現在外面一堆要7折賠售。例他買時20萬市場作價40萬
他賣35就是賠售。75折不夠吸引人。
他應該要加一倍作價在5折賣出比較吸引多多來買。
現在看跟林志玲同住一棟夠不夠吸引人?

以現在01上的發言,我個人覺得建商推出是造市的大建案,
要作價要以10倍價來作一間價,其他賣不出的可以打一折,
多多和空空聽到一折就高潮了。
總價不變建商和買方大家都爽。

新手一級 wrote:
現在看跟林志玲同住一棟夠不夠吸引人?

同住一屋更吸引人啦!

志玲示範豪宅 Homestay,
B&B 日租,
免費宵夜及早餐如何?
cobrawu wrote:
志玲姐姐真是殺價高手...(恕刪)


c大這次怎麼說的這麼平和內斂…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