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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委託疑問

一般是3個月沒錯,會不會有事,要看各店家店長,我並不清楚有沒法源依據,但以前我們店是有告過這樣的客人,有成功拿到服務費!
我並不清楚你和信x有什麼過節,但仲介是靠這方面的服務吃飯的,樓主這樣貪小便宜的心態,實在不可取!
當然,這也不一定房仲會知道,知道了也不一定會訴訟,訴訟了也不一定會贏,樓主可以拚看看,只是要這麼提心吊膽的買房,值嗎?
以上是以前當房仲的經驗!
你不就是不想給仲介賺

你大可跟仲介說你要買清的

不付仲介費這樣單純些 仲介要賺自己去找屋主談

可是你跟仲介看完不跟仲介出價

反倒去想盡辦法找屋主

最這種令人XX的行為也能在這夸夸其詞令人嘆為觀止

不過你解釋再多都無法讓人覺得你的品格高尚頭腦靈活

只讓人覺得噁心

解釋再多都是廢話
去黑心餐廳吃飯付10%服務費,吃到住院很高興!
去買基金每年被賺的總費用都超過2%還不保證賺錢。
買保險被抽的傭金都超過1%,要賠的時候還要先自己舉證一堆東西,然後還要保險公司審核。
買一台車子的業務獎金,車廠毛利都超過1%
買這些的時候一毛都不會想殺價或省錢。

買一棟安身立命的房子仲介從無到有幫您跑,還保證您買的房子沒出過事,保障您後續幾千幾百萬的安全。
卻要省這1%
板主如果沒有跟信義簽下任何白紙黑字的合約,信義房屋的法務再強,也無法跟版主討到任何仲介費。

至於買方的委託約到期後多久,才不需付仲介費給信義,就要看他跟信義的合約內容了。一般是到期後3個月到半年。

如果版主跟賣方能等到合約上所寫的期限後再交易,信義房屋的法務再強,也無法跟賣方討到任何仲介費。

想省仲介費,就乖乖等到合約【完全失效】,沒什麼捷徑可以走,記住【欲速則不達】。

supremeusa wrote:
最近看到了一間屋透...(恕刪)
鍵盤炮手很多,樓主已經找到屋主,可以先研究當初簽的專賣合約違約條款,若屋主願意可和你簽買賣意向書,等合約失效後再過戶。
其實問題的源頭,就在於仲介費太貴了....

以原PO這個案子來說,買方2%就抽100,賣方4%抽200,仲介一個CASE就抽300....

就沒有合理一點的收費方式嗎?!

hulch wrote:
一般是3個月沒錯,...(恕刪)


合約是會過期失效的 ,
買家則根本沒簽合約 ,
想從中間拿走錢就要付出至少等值服務 ,
該帶看該去議價就要盡力 ,
有被服務到的人自然會乖乖掏錢出來
小圈圈的媽 wrote:
其實問題的源頭,就在於仲介費太貴了....
以原PO這個案子來說,買方2%就抽100,賣方4%抽200,仲介一個CASE就抽300....
就沒有合理一點的收費方式嗎?!

從樓主之前的發文來看
100是6%吧?
supremeusa wrote:
沒錯
因為我有遠親也在做房仲
我就是這樣才連繫到屋主的
當然我們還沒有誇張到給屋主負法律責任
感謝提醒!
我們現在就是釐清要等幾個月就OK...(恕刪)


我的重點是:

1. 你買了之後,只要有記錄,房仲一定查的到,以我們朋友的經驗,該賺的他們一定會爭取.
剛剛問我朋友,這種例子不少,通常會先找屋主協調%數,6%開始談,5%~2%都有人付;
然後找買家,再談一次,1%~0.5%, 5萬/3萬/2萬的,還是會有人付,真的都沒有,才考慮告不告.

過不過三個月,不是他們考慮的重點,金額的大小才是. 5~60萬以上,是你,要不要去收?
(房仲是靠介紹房子過生活,不是吃素的,至少我朋友不是)

2. 你少花了 2% (也許不用2%),未來可能要承受更多.

3. 買賣房子找房仲有一定好處,不然怎麼房仲這麼多,以前那種私下介紹的反而變少了.
所以社會會亂不是沒有原因
反而這種偷雞摸狗的事情還能大聲發問理直氣壯
即使再怎麼多不肖仲介幹了什麼好事
要就不要跟他們看
而不是跟他們看了再做這些動作
當然要規避有太多方式可以規避了
就看自己心中那把尺過不過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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