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十年有關係嗎?在台灣,有錢繳房貸的人都繳得起房租。而且沒買用租的更划算,人口增減或換工作換學區時搬家更方便。不喜歡鄰居的話,想搬就可以搬。房子漏水了,也不必修,直接搬走就好了。 dongsoon wrote:很難吧....我們這...(恕刪)
rockliang wrote:大家小心吧!日本房...(恕刪) 2015.11發文現在2017.10了你說呢?看外行人談房地產首先犯錯的是搞不懂房地產市場其實是金融市場的一環其崩潰表示金融市場發生危機而臺灣並沒有房地產金融危機的可能何以故?上世紀日本房地產泡沫當時,金融業對房地產的暴險法無明文限制亦無實質監理且實務狀況明顯過高這一點是臺灣現在沒有的各位去看看銀行法有關建築融資的限制吧而且金管會統計資料會告訴你除了土銀基於專業銀行之特性以外沒有那一家銀行所用額度會接近上限的not even close那跟日本一樣的基礎在那裏?最後一點各位有看到中央銀行對房地產採用選擇性信用管制嗎?只有對豪宅吧?中央銀行是macroprudential supervision的最重要機關如果中央銀行安步當車那你是在瞎跑什麼?
明明多數地區的房價都開始下修了就算不可能崩跌在高點買房不是有急需就是頭殼壞掉一坪隨便跌個一萬以現在含車位權狀動輒40以上的房子價差就高達40萬了多少人一年收入扣掉必要開銷後也不過就存個五六十萬就算房租再貴是能一個月四萬以上嗎?更不用說買房還要繳交一堆稅跟給房仲的佣金既然房價已在高點都沒買了現在不過是正在跌價有必要跳出來接手嗎?近幾個月來看房子從房仲得反應看的出來買屋者出價越砍越兇賣屋者越來越不甘心但不甘心又如何房價漲賺得開心房價跌賠也只是合理反正非必要或負擔不起幹嘛想不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