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爽的 wrote:
即使賣方房仲拿到4%...小弟近年三次購屋,真是深刻體會房仲朋友的心酸,只能說,房仲朋友們,你們辛苦了。但是,房仲店面真的太多了!我看到的房仲店面簡直比超商還多,太供過於求了!
你不也正解了嗎?房仲店面比超商多。
他們不只多,還要黃金店面,還要雙店面,如你說言,4%還要支撐管銷,但為何需要大店面,黃金店面,試問,你三次的買屋可有是主動走進其中一家黃金店面選屋的?
別人我不知道,但我只有下渥旋簽約時才有去,就算是簽賣屋約(非專約),也是他們來的,來了一堆,我一間都沒去過,又不是餐廳,服飾,便利商店,為何要黃金店面?
無法支撐管銷,難道這也搖怪政府嗎?選昂貴的店租也要怪政府嗎?
所以店家太多,可以少一點,從業人員也能多擠到其他家房仲內,反正很多資源都重複,不就多一張桌椅0.5坪辦公嗎?
做爽的 wrote:
我是不知道你是說誰在怪政府?我不是仲介,也從來沒有想去扯這些有的沒的。也沒辦法回應你的問題!
我只是想突顯大家明明都需要仲介,卻又普遍喜歡污名化仲介業的現象。從你的發言顯然你也屬這一類。仲介需要給人透明且專業的形象,搞個躲在巷弄的小店面,然後每個仲介擠個0.5坪,這樣還需要做生意嗎?直接關門算了。還是要不要乾脆連店面都免了,每個人拿個板凳坐馬路邊拉客不是更省?
我只是就你最後的話引言...你自己也說房仲店面太多了.
而我只就此事覆議...他們不只太多,還都租用黃金店面,造成管銷費太高
怎麼...你說房仲店面太多...比超商還多就是公正發言
我提他們租用高租金的黃金店面就污名化的一群.
請問是我在污名化他們...還是你在污名化我呢?
我有提到他們應該躲在暗地小巷嗎?
我只是說...店家不用那麼多,也不需要黃金店面...收一些店家,但從業人員還是可以到其他店
繼續生存...反正他們只是需要一個0.5坪的辦公位...
不然你覺得仲介人員在辦公室需要什麼高級昂貴的個人設備嗎?
我說這些仲介在財政部長說仲介家數比超商多...仲介就開始怪政府~
你是不是仲介人員我不知道...但只要對仲介人員有不認同的發言...你就覺得我們在污名...這點很清楚
我們的確是需要專業的仲介人員...但就因為如此才需要汰換一些不專業及不正當的人員.
小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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