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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宣布,9月1日開始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物,未來轉手買賣時,都必須附上無違建證明

9/1日起 取得使用執造的建物,未來轉手買賣時,都必須附上無違建證明.
這是指 只有新房子的意思吧.. 現在新房子 幾乎都是社區了..大部分新社區管委會都已經不准用戶加裝鐵欄杆 或是額外的東西了吧..
真的不太能想像 有什麼樣的房子 會因為這個條文受到影響.
有大大可以舉例嗎?
買四米二或三米六的房子,建商交屋大部分都是空屋,所以基本上一定不會有問題..
正常的新房子 哪邊會有問題呢?????
舊房子 應該沒有取得使用執造的問題吧.........
感覺很像很厲害的一招,,,但我真的想不出來實際的影響...有人可以用具體的案例說明嗎? 謝謝
superwjj wrote:
台北市宣布,9月1...(恕刪)

qinin wrote:
這政策笑笑就好,看看沒多久前三房變二房的違建有那間是拆掉的?三房是違建、二房就不是違建?
等柯大市長真的有在執行在說吧
不過以柯團隊之前的表現記錄來看…先打個五折在說吧
講話講的都很大聲、做出來的結果......只是個笑話
要打違建先拆個幾間來看看吧,希望台灣各縣市全部跟進,法規改一改,拆違建的費用由違建戶自己出


樂觀過頭了吧,看看那些被套住的建商跟買家笑不笑得出來.

不管執行的徹不徹底,是正常人就不會去買,就算是買方是投資客最後也是要有自住客來接,一間房幾百幾千萬的,誰敢賭身家賭北市府不會執行.

E.TTsai wrote:
Mmm~ wrote:
工業宅的問題不在於違建,而是建物使用的問題。豪宅佔用機車道,這種佔用公共空間的侵占行為有何好討論的,直接到法庭上告就好了,跟科P的過戶簽合有個P關係勒。


對嘛....
所以之前16年有針對工業宅這塊做什麼處理嗎?
現在有沒有?

Mmm~ wrote:
一群人根本不了解事情的本質,無恥政客給什麼他們都吃得津津有味還拍手叫好。


前面這麼多年我看你吃的還滿開心..
突然今年才開始挑食安慰


工業宅牽扯到的是國家工業發展資源的錯置,跟違建,居住安全,還有你最關心的房價,都沒有半點關係(甚至該說的是,工業宅有利於拉低平均房價)。撇除國家工業發產的因素,工業宅本來就不是問題,不知道你在那邊樂什麼?

不管是工業宅還是挑高宅,過戶時都是空屋,接下來由屋主二次施工。除非科P規定所有集合住宅的工程合約都要政府簽核,不然這廝實施的這沒頭沒腦的建築師簽核制度,除了擾民,打得到誰?

ray.yen1210 wrote:
9/1日起 取得使用執造的建物,未來轉手買賣時,都必須附上無違建證明.
這是指 只有新房子的意思吧.. 現在新房子 幾乎都是社區了..大部分新社區管委會都已經不准用戶加裝鐵欄杆 或是額外的東西了吧..
真的不太能想像 有什麼樣的房子 會因為這個條文受到影響.
有大大可以舉例嗎?
買四米二或三米六的房子,建商交屋大部分都是空屋,所以基本上一定不會有問題..
正常的新房子 哪邊會有問題呢?????
舊房子 應該沒有取得使用執造的問題吧.........
感覺很像很厲害的一招,,,但我真的想不出來實際的影響...有人可以用具體的案例說明嗎? 謝謝


新屋過戶若是空屋,這法案是管不到的。接下來二手要轉賣的時候,對於違建部分就得動些手腳,譬如說,把挑高部位弄成是室內裝潢或是先卸下來之類的....

就算是以後當做是二手屋轉賣時,沒能有建築師的簽核,依照現行法令還是可以過戶。若無建築師簽核,台北市建管處會收到通知,接著擇期派人去探查,可能最嚴重狀況是當作新違建處理。不過依照現在新違建都拆不完的情況下,新加入的這些原來壓根管不到的室內違建,我不知道拆除大隊要怎麼多派人手去處理。

除了擾民,沒有半點用處。

chiashin wrote:
另外像我住的大樓,現在的中庭花園其實停車位,游泳池是違建,這部份怎麼算?


這兩件事情都跟違建無關,而是你們建商或是管委會大樓實際使用與使用執照規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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