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nzero wrote:感謝各位大大的回應...(恕刪) 我不是專家, 但我覺得應該是儘快將房子蓋到可以取得使用執照並完成移轉, 後續再針對細節慢慢完工或是設計變更, 因為大大目前應該沒有資格做為農舍起造人才對.
eyedoctor wrote:那可以買農地送農舍...(恕刪) 個人猜測原本可以,但新法6月上路後不行新法重點是買的人要有農民資格且農舍綁農地不可分拆如果要賣只能賣農民如果買家非農農我覺得會過不了戶(不然就是要求賣方要拆掉農舍才能過戶交易給非農民)
8189 wrote:問題不是是合法興建...(恕刪) 2012.06.01南方調查局/違章工廠臨時登記就地合法?業者不 ...霧峰 違法工廠的影片▶ 4:24www.youtube.com/watch?v=riXzKYRU6iU2012年6月1日 - 上傳者:中天電視走在鄉間農田,常常會發現鐵皮蓋成的工廠,這些就是佔用農地,沒有辦法 ... 從大里「文心南路」沿著「中投公路」兩側,延伸到「烏日」「霧峰」「太平」.一堆 違法都不管
ppcomo wrote: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恕刪) 可是以後也不能賣給非農民了阿原本賣的對象可以是全國人現在只能賣給農民農民誰沒事會出高價去買豪華農舍?這樣不是新法就有打擊到過去15年的交易嗎?
eden200.tw wrote:不能這樣吧?這種配...(恕刪) 所以我才說對已持有農舍農地的人, 這可能已經違反憲法第15條對人民財產權的保障, 侵害其中"可轉讓性"的權利.我覺得這條法規應該只能規範新法公布後取得的農舍農地交易, 新法規定前取得的農舍農地交易不應該受新法約束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