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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反對社會住宅的人 請看這邊 你有房 不僅僅是因為你自己的努力

optic26 wrote:
[觀點]反對社會住...(恕刪)


感覺上~大家的意思是有房子的人就很高級......

沒房子的人就是社會亂源....沒水準的一群人!

但是~我現在住的地方...

有三戶拒交管理費...是自己的房子!

另一棟有一戶也是自己的居然還開家庭賭場...後來被警察抄了!

我樓上的住戶也是自己的房子...晚上三更半夜吵得半死.....

好像自己有房子的人也沒多高尚嘛!!

再來~

我想問問40歲以下有房子的人!

他的房子是否是自己工作拼來的....家裡沒任何資助!

尤其在北部這個地方...

我要是家裡不資助頭期款...在北部我根本買不起房!

這不是我不努力...我的月薪已經不低....還是買不起!

說真的~這社會既然怎麼反沒房子的人!

那乾脆立個法令...20歲以上的人沒有房子的全部死刑好了!


kenny6304 wrote:
我不是住戶,只是我...(恕刪)


介意又如何呢
法律也沒禁止
況且還沒入住就先抱怨
這根本就是先入為主的
住房子遇到好鄰居本來就是看福份
住帝寶還有做黑心食品的
不然乾脆建議不要叫社會宅
就改稱台北市租屋公司
但條件依然如此
就如同一般投資客一樣
這樣就沒問題了吧
看看591..
美河市一坪幾碼要賣50~60 UP以上的價位!
想想這些人是幾萬入手的,怕社會住宅影響他們的賣價!!
企圖將社會住宅污名化...

想想別人吧!!做人千萬不要太自私,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為自己留個好名聲吧!!
<<有錢人也會說 我買房 房價漲 是我眼光好 我努力研讀資料 我判斷這區會上漲>>
同理
今天你買房 房價漲 漲了一段時間變成社會住宅 只能說你眼光不夠好啊投資客!!!!
::: DIRTY :::
fonzerd wrote:
....當初溫拿把身家下去...(恕刪)

正解!
重點就是溫拿敢賭!

人無横財不富。
溫拿不偷不搶,賭贏了是人家的獎賞,賭輸了也沒要你養,是在旁邊不爽什麼?!

當一個社會大家都敢賭,都在玩小博大,這個社會就很有發展性。

如果一個社會大家只會苦幹實幹,那不如回農業社會去。

德國人的民族性,難怪他們到現在只能吃樹皮啃樹根。
日本還好曾經有過炒地皮炒投機炒很大的80年代,要不你現在看日本有什麼?
真的看不下去了
社會住宅是將政府的房子, 以比較低廉的價格 租給收入相對比較低的國民
這跟遊民/收容這兩個字眼有什麼關係?
這又跟你的收入高低有什麼關係? 收入高的就是好人嗎?

今天的國民住宅選擇的地點, 我並沒有意見啦 (反正我又不是台北人 也住不到)
但是看到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嘴臉 (說不定裡面很多的房仲和工讀生啦)
只要是正確的事 就應該要做, 如果說今天改去林口也沒關係
但政府應該要出來管理房地產/租屋的市場
台灣是個民主國家, 但政府不應該無制限的放任貧富持續增大
適當的管理/干涉市場是需要的


stephen yen wrote:
對於某些住戶來說,自家大樓的部分空間被低價做為社會住宅,真的不是那樣公平
就像是在你家旁邊蓋一個遊民收容所,你絕對會不爽到頂點,你不會快樂的想說,這是照顧遊民的好設施,你只會擔心小朋友上下學的安全
現在就是大家都指謫住戶的不願意快樂配合,但是實情是,因為不是犧牲我們的快樂,所以我們支持
就像是政府要加富人稅,我門都會贊成,因為我們沒有犧牲

真正社會住宅要做到沒有異議,應該是將公有地直接拿來專地專用,就像是國宅的概念...(恕刪)
My Flickr: www.flickr.com/photos/wuwaiter/
我不反應社會住宅, 但住的人的資格如果只單憑年收入低是不是太單薄了? 我們是領死薪水的人, 但很多不必繳稅的低收入戶, 他們實際的賺的錢是我們好多倍耶..如果要做社會住宅, 就真的要好好的是照顧到這些需要照顧的人!!
你的觀點不重要

這個社會不是靠你們這群小人物來運作的

旁邊洗洗睡

我有房子,有差價可以賺就好

你過得如何是你家的事,謝謝
1.聯開宅有某些部份樓層產權屬於政府,這點我相信當時買家應該都知道,所以這些產權是政府的只要在合法的範圍內你其他住戶管的了別人要怎麼租用?更何況是做有利社會大眾而非"小眾"的事?
2.同理,難到當初買"工業宅"的住戶能夠聯合起來不讓其它買工業宅的人開公司嗎?去告也不一定會贏?
3.如果今天將"政府主導"改成是"私人出租公司",難到他買屋出租多少錢還要你其它住戶同意?
4.現今只有出現過管理不好的出租宅影響房價的還沒聽過租金便宜會影響到售價的.這跟本是2回事,會有這樣的思考邏輯是因為現今"便宜的租金等於房價便宜的地區"所造成得迷思(我個人持有的出租房屋都是低於市價6折~8折出租給弱勢單親媽媽),基本上也沒人鄰居抗議.我房屋鑑價也沒跌呀.
5.唯一我認為政府要平息這類的問題應該把出租屋跟原住戶屋規劃隔局分開.一如有些建商會把套房跟大坪數區分開一樣.以利方便管理.畢竟出租宅流動性的確比較大且複雜.
會有這樣的爭議,我覺得要怪要怪住戶自己,為何會選擇買這樣的一個具爭議性的案件?其原因自己心知肚明!!

我是宇宙人 wrote:
我贊成政府去蓋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這樣才能實現居住正義。(但我不贊成剝奪大多數人資產的持有稅)

至於說蓋在哪裏,我認為既然有人認為這個設施會影響附近住戶的『一些權益』,那ok啊!柯P不是最會用公投嗎?就在預定的地點,該里、或是方圓看幾公里內的住戶,大家網路還是在當地設投票箱,直接來投票嘛,看看附近的住戶願不願意將居住正義實現在他家附近、甚至樓上樓下隔壁。

反正,我看網路上一大票的網友都正義凜然的說他非常願意啊!我想地點應該不然找才是(我願意相信美河市只是特例)。

什麼?產權是市政府的?那還不容易,就市政府有幾戶有幾票嘛!就都投贊成票好啦!


不然就是大家全部各區、甚至各縣都來投票,看哪些地方的贊成票比較多,以後各政府就往那邊蓋合宜住宅就好了。聰明吧!


有道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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