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J123456 wrote:
自住沒差, 但如果...(恕刪)
假如,我還繳得起房貸,我為什麼不繳呢?假如我繳不起房貸的時候,就是我失業吧,那就只能讓銀行拍賣。這也是日本房價會大跌的原因。假如,我的房子從五千萬,跌到三千萬,但我的薪水從五萬漲到七萬,只是舉例,我五萬時都能繳得起房貸,雖然房價跌,但我薪水漲,我怎麼會繳不起,為什麼要給銀行法拍呢?
只有一種原因,我繳不起房貸,就是五千萬的房子跌到三千萬時,我失業了,或是被降薪,放停薪假。不管房價跌到多少,我的薪水可以支付貸款,我為什麼要走到房子被法拍的地步呢?自住屋主,房子被法拍,都是最傷的,是最糟的情況,除非不得已,誰會想要這樣呢?
我在美國也買過一棟房子,五十萬美金,經過次貸風暴,跌到只剩十八萬,我還是繼續繳房貸呀,我還是繼續住,過了差不多十年,現在房價又回到當初的水準了,自住客,真的不是投資客,一個十年,有多少的變化呢?更別說三個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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