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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該如何做才能不讓繼母在父親百年後取得(配偶之1/2)父親房子?

kenny07g wrote:
1.有沒有什麼可能如果我爸過逝時,家產可以不會落入他的手中,因為其他倆位都說可以把我爸的財產,過戶到我爸的名下,但是就是叔叔感覺很難搞

2.如果叔叔先走了,或其他的所有人過逝了,他們的子女都可以要求繼承嗎?

3.有沒有什麼法條,可以讓其他三位簽同意書,如果如果他們過逝了放棄繼承,或我爸過世了,可以把財產過戶到我們兄姐弟的名下

4.如果其他三位都同意把所有權都過到我爸的名下,那我要用什麼方式才可以用最少的錢來辦理,還有用什麼方式,才不會如果以後繳不起遺產稅,如果房子賣掉,稅金比較不會那麼高(目前房價好像是2200萬左右)
(恕刪)


1.請問叔叔是共有人之一嗎? 若是的話沒辦法
2.其他共有人的子女可以繼承
3.繼承權不得預先拋棄。直接讓其他三位共有人的部分過到你爸的名下才是最佳解決之道
4.此題放棄。


P.S.樓上建議離婚的別來亂呀
離婚後固然繼母非繼承人
但是會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民法1030條之1)的問題

惡魔小周 wrote: 1人一年220萬贈與額免稅..
地權用公告地價算220萬分年贈與持分
但要好像繳土地增值稅
建物的話就名義上用賣的吧
不要買太低,以免被當贈與
繳點契稅當手續費吧.. ...(恕刪)
不用那麼麻煩,土地和建物都是用公告現值來計算贈與稅。
別替老人家擔憂他們的錢!!由他們自己處理吧!!現在一堆靠爸靠媽族看了就討厭!!
都不努力賺錢~擺明就是"等著"遺產,說什麼怕爸爸的錢被分走,還不是為了多分點錢~有骨氣點吧!!別管了交給爸爸自己處理吧!!
靠自己比較帥~哈

伊拉莎伊瑪斯 wrote:繼母與父親分居且各有伴侶已20年,唯獨還...(恕刪)
標的很多錢嗎?去請一個專業律師吧!

9hnny wrote:
標的很多錢嗎?去請一個專業律師吧...(恕刪)

請問 繼母也去請一位專業律師有可能打敗這個專業律師嗎?
還是兩個專業律師共謀吃掉一大半?

伊拉莎伊瑪斯 wrote:
繼母與父親分居且各...(恕刪)
不動產屬於登記主義
登記在誰名下就是屬於誰的財產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所有權人可以自由處分
注意要在生前處分
坦白說,將來遲早會面臨的問題:
將來繼承時,由多名子女共同繼承,房子看似保留住了,但誰住?
有人住一個房間?有人住客廳?有人住廚房?
還是出租,所得大家分?
尤其是當這些子女已達適婚年齡時,一定有人會主張賣掉分錢,有人不肯,
有人想保留自己吃下來,但可能也出不了錢或者該拿多少錢出來,而爭執不下.
除非有多筆房產,並且子女間感情不差,經濟不差,不太計較,否則,只有一兩棟房,怎麼分?
只有現金最能均分,方便贈與流通.
sonic172 wrote:
很簡單就是把房子過...(恕刪)


過戶給子女就是公告現值課增值稅
主要是土地部分
按比例課徵最高到40%

越老的房子越恐怖
但僅限於台北市
外縣市不需太擔心

我去年才繳掉500萬(北市)
Leica M240,21/1.4,28/1.4,35/1.4,50/0.95,90AA
對不起.我的發言脫離樓主內容-請見諒
此版大概都是青壯年言論.二代鴻溝越來越深
建議諸位請假1日到公園休息靜觀傾聽旁邊老人活動
公園老人們的聊天室
我們注定是孝順父母的最後一代
我們可能是被兒女拋棄的第一代
第一要養身(飲食健身跑醫院照顧自己病痛)
第二學獨居(避免與兒媳同住生活思想起糾紛)
第三守老本(死後才讓法律分家產給子女)
第四找老友(陪你玩樂聊天走完最後一段)
最後就是學老人模範生:在子女面前封口
(老人通病:隨口說大話或批評找麻煩然後健忘症)
感謝各位的回覆:

1.房屋位於新北南勢角約32坪大小,樓高五樓,公告地價每平方公尺約為104000,如果沒記錯,以公告現值加總約300萬出頭,如果採分年移轉贈與應該是沒問題!

2.我是長子(原配生),與妹妹們相處感情都不錯,小妹是現任繼母所生,已嫁人,有自己房產!

3.房屋是父親與尚未認識繼母前所買,父親還健在,似乎用繼承字眼是不對的!!他只是不想讓自己打拼的所得讓繼母輕易的得到!

4.照父親的意思,似乎是要均分給4位子女!

5.如果採借貸抵押方式(父親比較偏向親友建議),會有何後遺症或是要注意的?

這裡真危險!!妳在裡面自衛,我在外面守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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