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ice wrote:因為你當初知道買方出...(恕刪) 大大~無期限的"專任約"小弟也沒見過^^"更何況它還是一般約~~~~~~~~~~~~~不過真的趕快"賣掉"房子擺脫仲介比較省事吧~~~~~~
lilice wrote:因為你當初知道買方出...(恕刪) 不管一般約還是專任約,最主要的關鍵還是買方的偽證。雖然樓上有人自以為玩白紙黑字的契約比房仲厲害,但我是不這樣認為。我個人是覺得說不怕房仲的一定是最怕的,可能光是收到存證信函就嚇的趕緊報警了。透過房仲賣屋,買方的偽證是非常的厲害,房仲設計的契約可說都是在配合買方的證詞。
小女非常感謝各位專業的建議~~也謝謝私訊給我的一些網友..跟房仲連絡了很多次.終於約在今晚要處理契約的事.小女真的是不賣了!不是為了提高價錢.給買家或房仲難做人契約簽完沒仔細看.確實是自己的疏忽~感謝各位的回覆~ PS.我的房仲是店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