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ix-ceui wrote:回家仔細問我爸他說的...(恕刪) 這只是初步手法而已這階段檢察官的目的是希望雙方和解可以少一個案子處理所以對雙方都會文攻武嚇一般最好大家都撤告 他最省事......版大的父親只要堅持提告 並說明不接受和解條件案件還是會成立的就會換對方來求你了...Anyway 房子沒事就好...版大也不用想太多了畢竟走法院是最後手段曠日又費時
Fenix-ceui wrote:1/13號我爸去開庭.1/13號我爸去開庭想說證據準備齊全應該沒問題就去上班了結果回來一問居然判輸了..(恕刪) 你們案子還在檢察官那裏,那來判輸??這是民事案件,又不是刑事,若你想要討一個月房租,就要另打民事。
msiwilly wrote:以刑事逼民事,不用花...(恕刪) 那是碰到軟腳蝦,很多人知道逾期不搬沒刑責後會更賴著不走。不過已租10年卻要對簿公堂,這樣確實不好,會搞成這樣應該是房客認為已租10年了卻要趕他走的關係吧,趕房客搬遷確實是大忌。。我是覺得現在想租房根本不怕找不到房子,反而是許多房東積極招租卻租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