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為台灣沒有相關的法令規定,就假設電線、水、瓦斯這些管線通通在一起...安全標準...台灣沒有,也沒有專門的機關去統整....這是目前鬼島地下管路亂七八糟,挖了再挖的最大問題
水出了問題,找台水! 電出了問題!找台電 ....各自發包施工
假設今天包商施工鋪水管好了....沿著施工圖碰到另一條管線在自己的施工動線上...怎辦

很多很多事情....越清楚....越明白這鬼島不是叫假的

taiwan2008 wrote:
那變電所 電塔外住戶
不也如此.
變電所旁蓋一堆建案還有人去買.
工業住宅也有人買.
+1
工業住宅本來就不能拿來當住宅賣 , 工業住宅在使用性質上 , 並不是作為住宅使用 , 而是將工業區開放作商業使用 , 以解決工業區土地因為產業外移形成的空置、閒置等情形 , 但部分建商將工業區土地以商業設施申請建照之後 , 卻以住宅名義銷售予不明究裡的消費大眾 , 且未將其為工業區土地的實情向購買民眾說明 , 形成買賣糾紛 !!
政府不但不管理 , 卻想盡辦法輔導工業住宅變更成合法住宅 , 一般民眾買到公業住宅根本無法查知自己安身立命的家隱藏多少風險 ..... 這些輔導工業住宅變更成合法住宅的官員真的是在草菅人命 !!
【調查報導@天下】楊重信:掀起工業住宅的面紗
「工業住宅」大都蓋在都市計畫工業區內。依都市計畫法第32、36、40、79條之規定,於工業區興建工業住宅是違法的,地方政府得對工業住宅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依建築法第77與91條之規定,地方政府對工業住宅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得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限期改善。依都市計畫法與建築法之規定,工業住宅確屬違法。
合法等十年 違法先蓋先贏
新北市政府正輔導工業住宅變更成合法住宅,積極處理問題,以為既存工業住宅解套,卻也引發「就地合法」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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