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面有他們回文的部分內容...
大致上的內容就是說(以下是我個人的解讀)
路 不是用來給人走的
是要給廠商挖的 鋪的
所以 路很爛這是正常低
我主要是要求他們針對施工開挖之路面
要有更嚴格的驗收程序
且調整現有的作業程序
能對不良的施工廠商進行處罰
讓現有路面不至於更加惡化
但 縣府說 這屬於限縮施工廠商之權力
因為 請注意 路是用來挖的 是用來鋪的
最主要的目的不是讓人用來走的
所以 法律之規範與相關作業程序
當然要以廠商利益為主
不是以用路人為主
要改變這樣的現況
看來 目前的執政團隊是無望了!
桃園縣改為直轄市狀況也是一樣
我想變成台灣省桃園縣才有可能改變(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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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管編號:00236018
寄件者:廖XX
主旨:修改現有挖路施工之作業程序(再度回覆)
內容:
給吳志揚縣長:
桃園有多少爛路
是相關施工單位挖了
又不補平
鋪新路/修補的錢 是我們納稅人的血汗錢
好不容易花大錢鋪好了路
沒有多久施工單位挖路施工
施完工後 就隨便回填路面
他們挖路施工賺錢
留下的爛路 我們天天在走
這樣對嗎?
請監督相關單位
請把開挖施工回填的標準提高
並確實做好驗收工作
不然我覺得這也是圖利廠商
把基本建設做好 是縣長對縣民最基本的功課
請把這個納入您的施政主軸
爛路一堆 行政作業有漏洞
我真的很難相信航空城計畫能做得多好
請問可以修改現有相關的作業程序嗎?
這應該不用編列多大預算 多花很多人民的納稅錢
但我相信可以慢慢的把路面變好
希望您能給我一個回應
謝謝~
『不滿意理由』:
吳縣長:
很感謝您的行政團隊針對路面改善的問題提出了相關的回應
不過...對於您的團隊回應內容
我的感想只有四個字-"敷衍了事"
您的行政團隊所回應的不就是目前現有的制度與行政作業流程
我就是不滿現狀
所以才希望您能提出更好的制度與方法
來懲罰與杜絕不良的施工廠商繼續不斷的損壞路面
而面對這樣的問題
我們盡然沒有辦法規範與制裁他
有權利在手的人
應該要做更多的事情
能否請您督促您的行政團隊
針對此案重新提出一個更好、更完善的制度
並加以實行
謝謝
陳情時間:2014-06-14 12:09:41
案件回覆時間:2014-06-19 20:12:01
親愛的縣民您好:
有關針對前次挖路施工程序問題回應不滿意1案,經交本府工務局處理再說明
如下:
一、目前本府道路挖掘修復採代辦面層修復方式辦理,管線單位開挖管溝均
由各該管線單位執行回填,如回填不確實,勢必將不利路面面層的長治久
安,我們也發現這些問題,惟管線單位如經申請核准挖掘,其施工及修復作
業尚非可歸類為公權力之範疇,如需對其增加處罰項目(含罰金)乃屬於限縮人
民權利之層面,依法須以法律定之,先予敘明。
二、目前本府工務局已針對本縣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不足處研擬向應修正
草案,惟適逢本縣改制直轄市,且自治條例修正案件審議程序亦較繁雜,已
不及於改制前完成審議,即便已完成審議,改制後迅即應再予修訂,爰將俟
改制後再行辦理修正程序,以發揮最大自治條例修訂效益及施政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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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要更好
平埔番 wrote:
我是台北人,現在住新北,確實台北市也找得到這樣的情形,並沒有比桃園好到哪裡去。
但並不是全台灣都這樣的,起碼台南市不是。我經常去台南出差,台南市的道路品質令人驚豔,讓我這台北俗常常在台南運將面前感到汗顏...
有沒有用心做還是有差的,不是什麼分化對立的問題。
是去南科出差嗎?科學園區的道路品質比較好,但不是地方政府負責!
我這兩年沒去台南,以前待過,後來也常去,感覺路況跟其他地方差不多!
對台南印象最深的是當兵新訓在炮校受訓,第一次放假時四五百人同時出營區,結果綠燈阿兵哥要過馬路時,汽車機車沒有一輛停下來(不誇張,明明看到一大堆人要過馬路,就是一台接著一台闖紅燈,""沒一輛""停下來),阿兵哥只好硬往前走,才慢慢把汽機車擋住!
幾年前看到崑山科大附近的住宅區,到處都是佔停車位的路霸,草叢可以看到各種隨手亂丟的飲料杯、鋁箔包...,看起來n年沒清理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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