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我的土地上面 停了兩輛不明車輛 一個水塔 一輛機車 都用帆布蓋著

C大:這句話不太妥喔
"車子可以用堆高機直接鏟出去,事實上如果道路有公告要舖瀝青而在施工當日卻還是有白目車主亂停車的話,也是直接用堆高機鏟開而已,根本就沒有什麼法律問題。"

我曾經有過這樣的經驗,當時要刨除路面,但是公告只是一張A4的紙貼在路邊,我的新車停在路邊廠商用堆高機移走,我就請警察過來,警察跟廠商說這是違法的,若我車輛有損商可以要求賠償(向法院提出民事賠償),後來廠商自知理虧,就賠了三千重做防鏽,三個月後我的觸媒轉化器就喀喀響的,還好還在保固期內.
小心被環保局開單
『隨意堆置廢棄物』

所以
一般買到土地後
避免節外生枝
都用鐵籬笆圍一圍

如果遭到破壞或有人進入
才能報警跟提告

像你這樣開放式的
以後還會變成人家菜園
搞不好你要整地時還要賠人家錢勒
對於不講道理的人就是要不講道理。

訴訟一庭5-7萬~~我是猜那台破車根本不值錢...

吃定他沒錢打官司!


Drango wrote:
你就直接圍起來,放個...(恕刪)


正確,當你有這動作時就有人跑出來了。問題就解決了,如果沒倈,就把東西圍在地上,那因為是你圍住那堆物品,所以就變成你占有那些物品了。而他們如果破壞你的圍牆,就是毀損,可以刑案處理,就找得到人了。
acikacik wrote:
我買了一塊土地約兩年...(恕刪)


可以請求不當得利返還
強龍不壓地頭蛇!
除非打算賣了,不然應和諧處理。

1.插告示牌,
本地將於OO月oo日整理,請地上物件所有人盡快遷移。
2.到期未移,請教鄰長。
3.若已告知物件所有人仍不遷移,最後才報警。
直接報警最快且安全

萬一是犯罪車輛,也有助於警方破案

自己移走,萬一東西損壞,地立要賠償,得不償失

報警
然後圍一圍
不然以後還有你受的
這裡是新臺灣
已經不是以前純樸的呆丸了
樓上一堆不懂,請不要誤導
要找警察處理,表明自己土地被占用,要告對方竊占,警察自然會幫你找出車主
其他雜物可找里長及警察陪同,全程錄影,自行移置,對方如果跑來雞雞歪歪,剛好告他竊占並請求民事賠償
最好找有監視器的地點置放.對方如果要告毀損或偷竊再加告他一條誣告


關於自行移置法源

《民法》
第 960 條 占有人,對於侵奪或妨害其占有之行為,得以己力防禦之。
占有物被侵奪者,如係不動產,占有人得於侵奪後,即時排除加害人而取
回之;如係動產,占有人得就地或追蹤向加害人取回之。


《刑法》
第 23 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
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關於竊占侵入法源

第320條第2項竊佔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第 306 條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停車佔未徵收路地 挨告判賠
劉男停車佔道9平方公尺(手指處),不滿既成道路停車,竟遭控竊占,質疑找老百姓麻煩。(記者陳文嬋攝)
〔記者鮑建信、陳文嬋/高雄報導〕全國各縣市都有很多私有土地,是尚未被徵收的既成道路,民眾若長期佔用停車、擺攤,小心觸法賠錢!

高市盧姓3兄弟共同持有一塊土地,但每人不到一坪,結果被劉姓鄰居佔用停車,時間長達近五年,請求給付租金,法院調查劉僅佔用一坪多,判決賠償5280元。

坐落於高雄市鼓山區內惟段一小段746地號9平方公尺土地,為盧姓兄弟3人共有,各有3分之一持分,劉姓鄰居自93年8月起,至今年2月止,未經盧等同意長期佔用,用來停放自小客車,在車輛前後放置盆栽及雜物,於是提起返還不當得利訴訟,要求給付每人7920元租金。

劉則指稱,該地沒有標示私人所有,土地性質為「道路用地」,已屬私有既成道路,供公眾通行為目的。去年4月初,該地劃設紅線禁停後,即將自小客車往內停放在他的745地號土地,原告並無損失;況且,先前所停位置,車體一半在水溝地正上方,另一半則在其所有745地號土地,否認佔用。

未徵收地 地主有權利

法官調查,該土地經編列為道路用地,僅為都市計劃上的「土地使用分區」而已,尚未由政府依法實施徵收而發給補償費,不能因此認為原告喪失對土地的權利或不得再為管理使用。

又查,被告因竊占該地,刑事被判處拘役40日,並查被告車體和前後置放盆栽等雜物,僅佔用4平方公尺,應給付3名地主各1760元比較合理。
我家之前也一塊地 空了20幾年樣子

附近之後都蓋工廠 住家
然後就變成所謂的免費停車場

之後我爸考慮要賣掉

開車過去停...竟然被那邊人嗆 你停我位置 啥小之類
我爸就說 這邊要賣了 以後你們自己想辦法

地就賣給隔壁的工廠了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