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房不應該找小老百姓 政府要拿出魄力 在豪宅旁蓋社會住宅 給無力負擔房貸的小老百姓住 不是找建商蓋再賣來分錢 買房遙不可及 公有出租宅比例荷蘭34% 香港29% 英國20% 德國16.2% 新加坡8.7% 美國6.2% 日本6.1% 台灣 0.08%(雙北.高雄才有) 什麼時候才會有為小老百姓做事.........
mobile3803 wrote:會有人因為一年多個幾...(恕刪) 你破梗了 我也搞不懂最多一年多幾千塊搞的好像要賣家脫產一樣!那我抵稅額減半也要翻桌了有千萬身價再乎這一點錢???賣屋就沒事了對了 這是01 樓上生氣的應該有4~5間房子以上 而且都在新北跟台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