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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寶一坪多少才是居住正義

帝寶一坪1000萬才符合居住正義,然後實價課稅,不多坑殺有錢人多一點怎麼會有正義可言呢?
若深究的話,多少都不是正義
而是先回歸本質面,也就是"房子是拿來居住,而非投資"
現況是房價過高的同時,許多卻掌握在投資客手中
投資客不住房,甚至為了炒短也不願租出
於是買到一堆變空房子
居住正義的一個大前提在於,不管如何能讓社會中至少中階層的人手中都有房子,而不是全被投資客拿來炒房

就像新加坡、香港蓋了一堆國宅,這多少就是彌補在有限土地上房價過高的惡果
且這種手法也多少可以抑止房價,因為炒房的一大前提就是在有足量需求,如果國宅把一堆需求搶走了
那很多人也不炒了,畢竟那時買到房子連租出去可能都有困難…

不過台灣不太容易,因為炒房的許多就是在位的政客們,不然就是沒遠見的官員
於是為了換現金,國有土地一筆一筆的賣,實現這種居住正義的可能性也就越來越低…
不可能的問題 答了沒意義
但選市長 就是不想選天蓬元帥
先不談豪宅,因為我也不懂。

前一陣子研究一下內湖地區的[國宅],想為新生兒未來準備。

總價2300,實價預計1900-2000,貸款預計一個要六萬才買的起。

國宅一樣也是炒翻天呀,所謂的正義蓋的房屋也買不起呀。我已經對政府的正義不抱任何希望
這問題真的問得不知所云,用帝寶來問居住正義,居住正義並不是要去削帝寶的價,而是讓人人都有屋可以住,這才是居住正義,跟帝寶多少錢有甚麼關係呢?
我想大概只是因為怕房市這一欄冷掉了,出來炒一下吧?
說真的,再來的房價應該會開始更精采了,等著吧!!
喜馬拉雅山也不可能是永遠最高的!
或許我等不到那一天,但是也夠嚇人的了,
世界不變的就是所有的事情都會改變!!

powerplususa wrote:
各位覺得沒有居住正義...(恕刪)
一般打工族都買得起的話,就可以稱得上居住正義!台灣哪有這種所謂的居住正義啦~您別開玩笑了好唄
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命題. 帝寶一坪多少是跟居住正義無關的. 豪宅市場與一般民宅市場本來就是完全不同的區隔市場. 但是 一些扭曲正義的利益相關人士與媒體就是喜歡把一般民宅跟豪宅相提並論. 結果出現了五花八門的炒房法而造就了今日台灣房地產階梯式的飆漲. 美國大都會區有著三,四十億的豪宅,同時也存在著一般小老百姓供的起的房子. 照台灣房地產的邏輯是不是同一個都會區一般民宅的價格也應當落在一億台幣左右(1/30 的豪宅價夠保守了吧!)?

美國長久房地產的作法很簡單, 按照購入價格每年課至少1%的地價稅. 每年課稅的基本額還會考慮加上通膨率. 所以地價稅通常是只漲不跌的. 有些地方像德州更是課高達2.5%以上的地價稅. 在正常的市場還有人會亂炒房嗎? 還有資本所得的課稅問題. 假如房子自住兩年以上,資本所得五十萬美金以上的部分才要納入綜所稅計算. 至於那些非自住(出租)的房地產,不論是擁有幾年出售. 所有的資本所得都需要納入綜所稅計算. 至於空地的地價稅計算也是跟住屋的計算方法一樣的.

說到房租與租金,台灣是非常畸形的. 假如我沒有記錯的話,2011 時台北平均房價與平均房租是720:1左右. 現在應該還更高了. 房租是真正供需的反應. 房價高然而房租卻跟不上,是收入跟不上和房價太高的表象. 連在美國加州灣區房價房租比例大概落在180:1 到 200:1之間. 左看右看台灣房地產的投報率似乎不是太理想. 那一般民眾購房的理由只剩下自住和保值了. 自住是無庸置疑的. 但是在金融商品化的今日,抗通膨保值的思維似乎需要重新定義了.

美國銀行貸款的標準是很嚴格的,除非送呈文件做假. 一般而言,房價扣除頭款再以未稅收入的1/3來計算可貸額度. 銀行連頭款來源都會查的一清二楚. 一怕洗錢二怕借款人的還款能力. 於是很多不能通過這種嚴格標準的買家投向利息較高的次級房貸. 次貸風暴是一些人想藉著低利一圓美國夢,一些不肖的房仲與房貸仲介不惜做假來促成交易. 而買家完全没有估計自己往後利息上漲後的還款能力. 還陶醉在買了就賺的美夢中. 打著付不起就賣掉的算盤. 不動產不是股票,說賣就賣. 在多殺多的市場裏,大家殺紅眼的時候是無理性可言的. 漲跌是相對的. 沒有漲那有趺,有漲必有跌,反之亦然. 在看漲的同時也要有跌的打算,才不會掉到泥坑裏.

最後我想講的是住屋正義跟帝寶之類的豪宅價格是無關的. 只要政府訂出長遠的地產法規,而不是見招拆招,頭痛醫頭. 那麼大家也不用天天在此討論帝寶一坪多少, 把住屋正義掛在嘴邊了.
居住正義應該不是用這在這種地方的吧
居住正義的意思應該是:
居住原本就是人民的基本權利,但是社會上卻出現有錢且又愛買房子的人,
卻不以自住為目的,反而是以投資為目的。
所以有錢的投資客在市場上收購了一堆房,藉以控制市場行情來套利,
使得大多數的百姓怎麼追都追不到,甚至快要追上了,房價又被炒高了,
如此的投機行為嚴重影響到人民住的權利,我想才叫做違反居住正義吧。

但是有錢人去住貴的地方,我想這是他們自己的權利,
沒有一條法律規定 房子應該蓋多少錢的吧?

對了!我知道大陸真的有一條法律規定,強制房價一定要訂多少!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你大看大陸房價現在怎麼飆的~~~
居住不代表買房的能力;
能租房也是居住。

台北市房租相對於其他大城市便宜到不行,幾乎可以用賤價來形容。

所有日本人要都有能力買得起日本東京精華區的房子才叫有居住正義?
所有美國人要都有能力買得起紐約曼哈頓的豪宅才叫有居住正義?

台灣人已經被軟弱的政府寵壞,被無知的媒體洗腦,被沒見過市面的網路鄉民大軍牽著鼻子走。

之前聽一位大哥講故事
他剛退伍考上公務員高考時月薪4K, 我忘了民國幾年的事了
不久後結婚在敦化南路現在誠品那附近買房子
每坪4萬,約他月薪的10倍
現在高考月薪約42K,同樣的地點42萬的2倍買的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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