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john2411 wrote:
總覺的沒啥作用.......往往這些都是雷聲大雨點小的事情,頂多就給你租金加稅,其他房東知道這個狀況不是也會比照辦理嗎???苦的還是租屋的人
台灣人就是奴性這麼重,就是某些人覺得事情小不干自己的事,就好比大家為了爭取勞工權益罷工,卻還是有人堅持要去上班不參與行動,讓行動訴求效果大大減弱,台灣人到底什麼時候才能覺醒?
kukoc123kimo wrote:
看過這麼多的檢舉文,都說要有轉帳證明,但我的房東是板橋大戶,了解這點所以都叫我們給現金,
這樣我們要怎樣檢舉他的行為,且還要如何讓國稅局知道還有其他的房子在出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