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rastein wrote:
非常感謝各位前輩的回...(恕刪)
為什麼要用一間透天去換一個1.5間的公寓呢?
對方持有30坪的建坪,而你有20坪的地坪,
兩個加起來總共50坪可以蓋一間小型公寓是沒有錯,
但是對方如果只有30坪地,請問你覺得他能夠蓋6樓以上嗎?
還有公寓最有價值的就是一樓,而才分你1.5間公寓,
好處都給它們占去了,而現在建商又很多偷工減料,
你覺得安心嗎?

sunyearhuang wrote:
不好意思,我是說如果容積率180%
誰知道樓主家那兒?土地區分是啥?當然就只能假設囉。...(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