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yskywalker wrote:我一直想不透為何仲介...(恕刪) 憑著三寸不爛之舌可惜錢沒想得好賺入行沒業績 離職者也不少所以最近某間黃色招牌又在狂打招新生廣告了美國已經被玩死一次了台灣終究會被房仲玩死
jpjwang wrote:實際損失122萬??...(恕刪) 你才no、no、no在永慶成交的賣方,只需負擔土增稅、仲介費及簽約手續費1000元,登記規費、代書費及印花稅是買方在付的。在這公司有一潛規則,只要負面消息一上報,該店店長就會被換下來。想必在上報前已協商過好幾次了,辛苦打拚的店長職位就因下屬辦事不力而暴銷了。這公司很重視企業形象,往往都是想辦法息事寧人的,這次不顧形象的舉動,案情未必如白痴投資客說的如此單純。這投資客真白痴,這公司最重視上報損形象,不上報還可以要更多,上報就是對簿公堂了,人家公司有一整個法務部門慢慢跟妳玩。
這樣講好像不太對吧.那今天如果是賣油的出錯,就都是賣油狗嗎...在此新聞上.房仲.代書.賣方都有責任,奢侈稅產生 必定有罰款 是補加罰.很多投資客都想說 跟他們沒關係,等被罰了 在說不知情.會上新聞的 大都是 推的很乾淨.簡單來說,就是疏失 錢賠一賠就好了....重點 屋主不管怎樣 還是要繳灣仔陳浩南 wrote:一堆仲介狗
遠方山谷吹來的清風 wrote:看內容似乎是四個月左...(恕刪) 我並不覺得耶!能在半年內被追價轉手的物件,一定有其優勢,如地段好、環境佳、該區鮮少釋出,所以才能被追價成交。再者買方又不是阿呆,在談房子前,一定看過基本資料,知道其為短期過戶件,隨便問其他仲介或鄰居,就能輕鬆得知當初賣方承買價,看來買方為剛性需求者(有非買不可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