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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信房仲 婦慘付360萬奢稅


rockyskywalker wrote:
我一直想不透為何仲介...(恕刪)


憑著三寸不爛之舌
可惜錢沒想得好賺
入行沒業績 離職者也不少
所以最近某間黃色招牌又在狂打招新生廣告了


美國已經被玩死一次了
台灣終究會被房仲玩死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我愛二條柴 wrote:
為了賺錢,真是不擇手...(恕刪)


又是永慶..........去年賣房子也是被他們弄的很不爽
其過程之精采都快要可以出書了...至少也能寫半版的報紙

jpjwang wrote:
實際損失122萬??...(恕刪)


你才no、no、no

在永慶成交的賣方,只需負擔土增稅、仲介費及簽約手續費1000元,登記規費、代書費及印花稅是買方在付的。

在這公司有一潛規則,只要負面消息一上報,該店店長就會被換下來。想必在上報前已協商過好幾次了,辛苦打拚的店長職位就因下屬辦事不力而暴銷了。

這公司很重視企業形象,往往都是想辦法息事寧人的,這次不顧形象的舉動,案情未必如白痴投資客說的如此單純。

這投資客真白痴,這公司最重視上報損形象,不上報還可以要更多,上報就是對簿公堂了,人家公司有一整個法務部門慢慢跟妳玩。
這樣講好像不太對吧.那今天如果是賣油的出錯,就都是賣油狗嗎...

在此新聞上.房仲.代書.賣方都有責任,奢侈稅產生 必定有罰款 是補加罰.很多投資客都想說 跟他們沒關係,等被罰了 在說不知情.會上新聞的 大都是 推的很乾淨.
簡單來說,就是疏失 錢賠一賠就好了....重點 屋主不管怎樣 還是要繳
灣仔陳浩南 wrote:
一堆仲介狗

rockyskywalker wrote:
我一直想不透為何仲介可以抽5%?(是5%沒錯吧?)...(恕刪)

5趴可能只是報給記者的 (或是三四百萬低總價的)

一般是買一賣二,3趴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我愛二條柴 wrote:
為了賺錢,真是不擇手...(恕刪)


不到一年就想賺兩百萬 結果遇到不專業房仲

這下投資客當不成反而倒賠一百多萬

___喬飛____囧rz___ wrote:
不到一年就想賺兩百萬...(恕刪)

看內容似乎是四個月左右就想脫手賺價差了

有人也覺得最悶的應該是用2388買下來的新買家嗎?
我看到的重點:年初買2150萬 ,四月初賣2388萬

3個月左右想獲利200多萬?

我猜88萬是房仲自已建議作價上去的服務費。

結論:活該~賺錢不會該?繳稅再來該?哈哈~
炒房的、遇上詐騙的。好像完全不令人同情。所以完全沒有是非對錯,狗咬狗而已。

遠方山谷吹來的清風 wrote:
看內容似乎是四個月左...(恕刪)


我並不覺得耶!
能在半年內被追價轉手的物件,一定有其優勢,如地段好、環境佳、該區鮮少釋出,所以才能被追價成交。
再者買方又不是阿呆,在談房子前,一定看過基本資料,知道其為短期過戶件,隨便問其他仲介或鄰居,就能輕鬆得知當初賣方承買價,看來買方為剛性需求者(有非買不可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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