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覺得 持有稅上升就房價會越來越貴
現在房價租金比是很高的
如果持有稅上升,以後買房子靠租金收入,有可能會貼錢
持有稅會高於租金
而租金又跟人民薪資是掛勾的、薪水沒上升,每個月能花的租金就那樣,房租整體上升只會越租越小,不然就合租
就會有更多房子租不出去,那加上持有稅每年扣,等於買房每年都在虧損
而這種情況下,房價目前又很高(依照房價租金比來看),期許靠房子增值去賺差價,有點天真活潑又可愛
就不論QE退產後的升息跟未來少子化的影響了
(
漲稅金會不會造成租金上漲,這問題還是要回歸到居住的供給需求面
房租行情是實際反應'居住'的供給需求
而房價則是反映'置產需求'
房東多,房客少,租金自然上不來
反之,就會買房出租投報率就會很高
兩個例子
1. 美國地大房子多,前幾年炒房炒到天邊去,供給大增,目前的狀況是房貸+稅金 > 租金,但房仲的說法是,房貸繳久了還是自己的,而且房價有撐會漲。
2. 英國土地開發有限制,房少但近幾年來居住需求卻大增。租金超高,二線城市投報率非常高。
現在英國出現很多二房東,專門租房子改裝謀利,人民被迫擠在居住條件很差的爛房子裡(餐廳跟客廳也隔出來租),卻要付昂貴的租金,租屋的居住正義變成社會議題。--> 一手租房源幾乎都被二房東壟斷了,加上房東投資出租房的房貸利息,比買房自住的人低一半。英國根本是不折不扣的地獄。
英國的包租公有人囤積6,7百套房子,二房東也是有人累積了上百套,英國還有二房東網站,一堆年輕人無所事事不工作,都來當二房東欺負外地移民。因為壟斷市場,所以這些人有定價的權利,可以將租金定很高。
台灣的狀況
1. 台灣短期居住的供給跟需求還算不緊張,從租金可以看得出來。台北市房源不夠還有廣大的新北&桃園。 不過日後服冒若是通過,就不知道了,要看到底有多少大陸人士移居來台。
2. 台灣包租公很普遍,每個人的家族中總有人在當,也很少聽到像英國的大尾包租公,房源的持有很分散,要集中起來壟斷租金,不大可能。
被國稅局以綜合所得稅40%直接課稅的案例(三立財經台)
只能說~靠買房來賺錢的慘了,賣房後你也沒法確定接著會不會收到國稅局的鉅額補稅單
感覺這比奢侈稅還威耶
實價登錄發威 賣8000萬宅 繳稅暴增9倍
2013-08-25 02:12 中國時報 【陳宥臻/台北報導】
國庫日益拮据,加上實價登錄上路滿一年,房仲業者透露,國稅局要求實價申報的案件有增加趨勢,豪宅屋主更成為重災區。日前有民眾以總價8000萬元出售大安區豪宅,原以評定現值申報交易所得,結果國稅局以實價登錄為本,要求補稅,稅金從28萬餘元暴增到240萬元,差距近9倍,屋主欲哭無淚。
國庫拮据 查稅積極
5月所得稅申報結束後,國稅局陸續進行申報查核。中信房屋合作代書指出,近1年來國稅局已暗自實施「實價課稅」,殺傷力跟奢侈稅擬延長沒兩樣。由於最近傳出不少投資房地產的屋主被要求補稅,使得國稅局以實價登錄的價格,作為課稅基礎的爭議浮上檯面。
國庫困窘下,國稅局查稅變得積極起來。房仲業者透露,最近確實有包括成交總價8000萬元以上,甚至近億元的高價買賣屋主被盯上,相對的,成交價在1000萬~2000萬元的房主,較沒有傳出補稅的問題。
稅金從28萬變240萬
房仲業者指出,有個客戶買賣8000多萬元的房子,實際賺了600多萬元。該屋主以評定現值150萬元,及財政部公告的北市精華區房屋評定現值所得稅率48%計算,賣屋所得為72萬元,再以72萬元乘以40%所得稅率,於是繳28.8萬元的賣屋所得稅給國稅局。
不過,國稅局依照實價登錄的資料,掌握該屋主賺了600萬元,直接用600萬元乘以40%的所得稅率,要求繳交240萬元稅金,等於屋主從28萬多元的稅金,一口氣變成240萬元。由於國稅局是依照所得稅法查核補稅,屋主只能接受。
信義房屋指出,房屋交易所得本來就依照實際交易所得來申報,是提不出證明買賣實際價格證明時,才能以房屋評定現值申報交易所得稅。
評定與實價差很大
地政士公會解釋,所得稅法第14條明文規定,售屋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必須以交易時的成交價額,減去原始取得成本,再扣除改良、移轉等相關費用後,以實際金額申報。不過,許多民眾被房仲業者誤導,才會以為可以自己選擇用評定稅率申報。
信義房屋表示,就算民眾以房屋評定現值申報,但國稅局依法仍可以從代書資料、銀行端的金流,檢視房屋實際交易金額,所以民眾抱持僥倖心態,就算國稅局不用實價登錄的資料勾稽,也有可能被查到。
AndreXan wrote:
土增稅減半早就結束了...(恕刪)
關於土增稅
http://www.mof.gov.tw/public/Data/361110431857.pdf
第1 次:減半徵收兩年(民國91 年2 月至93 年1 月間)
將稅率由原40%、50%、60%,減半為20%、25%、30%,實施期間為期兩年
第2 次:延長減半徵收一年(民國93 年2 月至94 年1 月間)
第3 次:永久調降稅率與減徵優惠(自民國94 年2 月起)
考量減半徵收已屆滿三年,回歸常態性調降,將稅率由原40%、50%、60%調降為20%、30%、40%
名目上是結束減半
事實上卻沒有調回,更甚者是永久降稅(所以沒有減半之說)
另外,在第一次實施後
土地增值稅稅收大幅成長,成效甚佳,所以有第二次
由此可見,調降土增稅是房地產炒作風氣興起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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