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貳年因換屋和仲介公司有多次往來經驗,尤其那些加盟店為主的公司,有很多像直銷公司以無底薪高抽%,且以現金發獎金逃漏稅的惡劣做法!真是對這種違法的行為感到深惡痛絕,國稅局應該對房仲公司澈底清查,那些領2.3百萬的仲介到底繳了多少稅呀!
kwiki wrote:我的職業當然沒有律師...(恕刪) 你講的也有道理啦但是,出社會這麼久每個地方每個人都會騙人只是騙多騙少騙大騙小這社會講真話真的能生存嗎?賣衣服也會說妳穿起來好好看(一定真話?)賣車子的說你開這台車很帥(一定真話?)賣保險跟你說這保單最適合你(一定真話?)賣健康食品的跟你說這個吃了對身體好(一定真話?)一個鍵盤手在01說自己多強(一定真話?)任何行業都一樣連政府都能騙百姓了所以我覺得抱怨這個沒用也能問問自己,你就從來沒騙過人?與其抱怨這些不如讓提醒自己別太相信其他人(沒其他惡意,不要想太多)
看起來大家都自有答案了...房子是用住的而非炒的若很多人都羨慕房仲的高報酬..又有誰願意流著汗賺那每月4~5萬多(如流著汗的專業水電或鐵工廠師傅)抑制房價的不當炒作...才可增加更多元專業及有活力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