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o0503 wrote:沒什麼學問,就是市場...(恕刪) 印象中除非外籍主管要在台長期定居自行買房,否則就是住公司宿舍,跟台灣幹部到大陸工作是一樣的情形,並不會特別大手筆...兩千萬的房在內湖也不是甚麼豪宅!公司要抵稅也不會把錢送給房東,除非房子是公司的,出租給外籍主管,公司負擔三萬,承租方自行負擔一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