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 wrote:對阿,那屋主拿到1000萬之後再付仲介費,還不是一樣的意思。 不一樣房屋交易是房屋交易仲介費是仲介費不可混為一談把錢混在一起轉來轉去簽個服務確認單就直接從履保領錢,正是仲介慣用手法有些根本沒依照委托達成交易,問題一堆拐來騙去的也是領了錢就不理你永遠 wrote:賣多少本來就全部都是屋主的,屋主拿了1000萬再付仲介費,不是就實拿不到1000萬了。 屋主只以底價1000萬賣出就沒有要付仲介費了永遠 wrote:所以我說成交價1000萬往上加不對嗎? 你前面說的是服務費往上加
永遠 wrote:你說的這個是三角簽,...(恕刪) 不不不,那是你知道才會發現,房仲是看人辦事,不懂的才會搞,當然硬要搞也是可以。或許你不知道台灣一堆田僑仔連權狀是什麼都不知道,但卻被房仲洗腦賣地買屋。房仲為什麼大都不願意跟買賣雙方說明太多的原因就在於此,就好比斡旋金都跟賣方說這是買方的定金...房仲如果出包的話通常都是一堆人一起設計買方或賣方,不會是單打獨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