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ll wrote:
再誇張一點沒關係阿....
乾脆政府立法只要名下有第2間房子的人全部抓去關
至於關到什麼時候...就關到你什麼時候把第二間房子過戶出去
到時候搞不好一大堆人要把房子送給你...你還要考慮呢
現行稅率對自住與非自住.. 商辦或自住已經有所區隔.. 只是差異太小(且未與市價貼近).. 加上房租課不到稅.. 政府在資本利得方面根本課不到稅.. 授薪階層所得稅一毛都跑不掉.. 房價暴漲后.. 加上租稅不公.. 使得貧富差距越來越大..
實價課稅及非自住房產課重稅.. 一點都不誇張.. 我認為這是政府改革的大方向..
反倒是放任貧富差距不斷擴大.. 這才是"誇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