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1

※不公不義, 地下停車位我買的, 北市議員張先生在使用 ※

上報
上報 浪無齒之徒 公開出來
魔女拉拉 wrote:
我非常氣憤想請各為我...(恕刪)

我在google上找到這個,給你參考一下。

http://mywoojdb.appspot.com/j9m/j9m?id=6878

搜尋關鍵字 "停車位永久使用權"

90%是張茂楠了,不是我在說,他的話聽聽就好~
需要記者電話嗎?

小弟剛好認識 不過不是水果的..

須要請告知小弟PM給您 !

交給各大媒體來處理是最好的解決方式之一

另外,也可以調查出為什麼法官跟審判長中間會換人的原因

各大名嘴要開講,最近也少了很多話題,去找這位議員同區的對手陣營吧,他們一定也很樂意幫你挖出內幕

魔女拉拉 wrote:
我非常氣憤想請各為我...(恕刪)


請問那位議員有沒有在您車位上設立物權呢?

例如地上權或不動產役權

還是只是一張契約書?

在您文中看到張太太拿出地政的不知名公文

看來是有設立物權在其上

否則只是私契扯不到地政去

而定限物權是優先於所有權的

當初買房子的時候您沒看清楚嗎?

代書也沒有提醒這房子有問題?

若是我說的這樣

就算是學到一次教訓吧

seraph1012 wrote:
假如開板說的是真實的...(恕刪)


台北市議員應該還沒有那個本事換法官,法律體系是獨立在地方自治外的。

里斯特 wrote: 樓主花了錢買了一個"不能用"的車位, 買之前有沒有被告知? 是買之前就己經知道了, 還是之後? 去告吧...但要告對人才是.(恕刪)


先不論兩造誰對誰錯!? 事實只證明樓主應該考慮換個律師?
前(前)屋主將停車位一位兩賣(產權與使用權分開賣), 是否合法!? 樓主買房前仲介是否已清楚告知!? (這都是後來樓主會被判敗訴的主因 - 我想: 應該無關議員與百姓!?)

倘若買前仲介(或前屋主)已清楚告知且額外折價給樓主, 那麼樓主的心態可議!? (撿便宜!? 等告贏多賺一個停車位!?)
當然那位議員也很奇怪!? 又不是出租!? 應該很少人買車位只買使用權不買產權的吧!? (實務上: 連那小單位的身後塔位買賣都有附持分土地產權了, 何況是大上數倍的停車位!? 難不成是想等人來告!? 敲一筆補償費!?)

反過來, 若買前仲介(或前屋主)未善盡告知的義務!? 那麼樓主就告錯人了(應該告前屋主與仲介惡意隱瞞不當得利!?) 這也是樓主告議員卻敗訴的主因!?

實情如何!? 我們不得而知. (因為大家都只會挑對自己有利的說詞來敘述!! 避重就輕)
到底樓主的前一手屋主是否知情刻意隱瞞!? 還是議員(樓主)明知不合邏輯情理(法律)仍執意而為之!? 那就只有請讀法律的網友幫忙解答囉 ~
67樓大大找得對,本來就不得這樣買賣得,知法犯法
去壹週刊或是水果日報投訴吧~或是2100也可以~~我想他們會很樂意幫助你的~~

不過很奇怪捏~事情發生了這麼久了才來01PO文爆料~而且都等高等法院判完了才來~這段期間你在做啥咧?

知道來這裡爆~卻不去找更有力的媒體~~我是覺得真的滿奇怪的啦~XD

我等等看這幾天有沒相關報導出來~因為目前也只是你的一面之詞~我不是神仙無法判斷你說的是真是假~

如果是真的那就快去投訴吧~

如果該議員真的如此行徑就該被唾棄譴責~~
  • 8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