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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人放手吧!這美好的一仗,你們已經打過。


flycode wrote:
若王家沒被剷平,保留...(恕刪)



well said

95%通過可以申請都更,但要100%同意才能申請建照,王家是曾經同意,事後才又反悔

但在他們表示不願意時 憲法就因該保護財產權

王家 委約後他們所需要賠的是她王家的事

他們要賠償利益損失一定是比他們沒賺到的還要多 所以賠到深處無怨尤, 賠到死都是 銀刀欸歹己

你說," 賠又賠不起,又影響95%,拆,也給了相対代價,有何錯?"

當然錯 當法官判培時 要他們房子和地還時政府才能拆 這不委憲

but,人家不想都更, 你就說有簽約, 我可以拆, 是啥阿??


就事論事而已, but 我個人是支持都更的

flycode wrote:
若王家沒被剷平,保留...(恕刪)

flycode wrote:
若王家沒被剷平,保留...(恕刪)

ganman wrote:
來..上中文課..不...(恕刪)



來來 ....來上課,,,

隨堂考, 考卷發下去.....

1. 王家異議的時間點 ?
2. 市府3次協調會的時間點 ?
3. 法院的判決理由 ?
4.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的時間點 ?
5. 台北市政府法律上最後執行的時間點 ?

6. 公務人員不執行法律,造成他人財務上損失需接收的刑罰 ?


呵呵......

CleanRoom wrote:
很好奇,為甚麼是王家...(恕刪)

我來回答你,王家可以不參加,但為什麼不依法在公告時間提出異議!.而這也就是問題最大所在,現在談要修法,對現行不提出異議不代表同意,那我看以後都更都不用辦了.
還有那目前同意的36戶權益呢?,建商與王家的官司可是依法判拆.既然依法拆了又暫緩都更,那同意都更的人他們的權益又到哪裡去了.繼續住外面嗎?,租房的錢你要付嗎?,先前他們多次找都發局就是希望北市府能依法義務拆屋,我不懂你所謂弱勢是怎麼判斷的.還是你認為不提出異議,也不可以代表同意!.我想不照遊戲規則來玩才是罪大惡極吧.
今天郝市長很怯懦的道歉了,我想期待都更的人一定很失望,那些以租在外面的更感到失望,暫緩施行也罷,如今還可能要修王家條款,你知道多少人怕這法修到99%同意才同意!.而暫緩都更那其他都更案呢?,也是要人事成本,如今暫緩萬意建商收起來,那想都更的人怎麼辦?,你要來作建商嗎?.
目前大台北有四成的房子超過30年,很多房子水管都銹蝕問題很多.都更後有新房子可住,價值也變高.資產可以從新利用,甚至翻身.而今後暫緩都更你不缺錢,房子又很好,怎麼可以就這樣剝奪想都更人的夢想.再者建商要賺錢也很正常,拖那麼久建設成本物價上漲這錢誰付,反對都更者付嗎?,建商不是佛心來的,沒利潤在推下去也只能關門放他倒,希望你這有愛心的人到時候可以來承接這工程.
daletung wrote:
公務人員不執行法律,造成他人財務上損失需接收的刑罰 ?..(恕刪)

如果是這樣..好市長該出國開會就去出國去開會..
繼續堅持..依法辦理..怕甚麼?其他都更也應該繼續辦理..
不然..板大說的"公務人員不執行法律,造成他人財務上損失需接收的刑罰"..怎能停止呢?
請好市長..繼續出來講嘛!
哪需要輪到網友幫忙市長..講這些小朋友都懂的事..

重點在哪?
這法..強迫他人參與都更..有違憲之疑..
不能老說.."依法辦理"..或許再加一句"惡法亦法"..
就算要推給內政部..好歹你領了市民薪水..也該為市民爭取..
不能拆前..是執法英雄..
拆完了..裝成悲劇英雄..
王家哪裡打了一場美好的仗 台灣人就是如此厚道 常常姑息養奸

讓社會的不法繼續危害 善良人民 甚麼惡法亦法全是狗屁

王家人 打過還要打贏 不要善罷甘休 這社會有正義感 有良知的人

都支持你們

ganman wrote:
如果是這樣..好市長...(恕刪)




把下面這個連結細讀一番你就可以知道王家被劃進都更案的真正原因.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664187&p=1


台北市政府真的很替王家考慮了, 去年7月最高法院的判決就下來,市政府還一直拖到法定的最後期限才拆.

再拖下去市政府就要違法了,公務員也要吃官司的
.

如果你同情王家,那你同不同情那個土地被當成巷道使用已經15年的地主.

再過5年他的巷道就要變成 既有巷道拿不回來了.

王家因為袋地的關係,要在那裡生活必須使用到其他地主的土地,當他周圍的地主要都更時因為有相關性.

所以被法律要求一定要一起進來規劃.要不然就是損害其他人的利益.

這個現象不是沒辦法解決的.只是王家不要解決阿.


拖到法定期限後,那其他地主如何保護他們的權益呢 ? 法律要保護王家的權益,也要保護週邊地主的權益.


很多事退一步,冷靜的看 才會看到全貌.
daletung wrote:
王家因為袋地的關係,要在那裡生活必須使用到其他地主的土地,當他周圍的地主要都更時因為有相關性.
所以被法律要求一定要一起進來規劃.要不然就是損害其他人的利益...(恕刪)

袋地有袋地的辦法..包括讓路都是辦法..誰說非得一起進來規劃..
當初..不要硬吃王家..不就沒事..
別把商業利益..說得好像是維護正義..

ganman wrote:
袋地有袋地的辦法.....(恕刪)


對阿 可是這要王家提出來阿?

難道要建商提出來?

王家提出 袋地通行權 的要求, 建商是不能拒絕的阿.
daletung wrote:
王家提出 袋地通行權 的要求, 建商是不能拒絕的阿...(恕刪)

建商不是膿包..吃不下王家..該不該讓路..他們很清楚..
簡單的通行權概念..拆除前是怎樣..重建後至少維持就可以..
建商想的是..這樣損失很多利益..
可是又如何?做不起來別做..這是建商早該想到的..

ganman wrote:
建商不是膿包..吃不...(恕刪)



王家只要提起 通行權 的要求,建商是不能夠拒絕的,這是法律上保障王家通行的權益.

而且可以解除他被強制都更的問題.

建商和要一起都更的地主的權益一定會受損的.但是不能夠拒絕的阿.

但是王家要付出代價去補償 其他地主的損失.何況他一直都會用到其他人的土地阿.

那王家為何不提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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