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code wrote:
若王家沒被剷平,保留...(恕刪)
well said
95%通過可以申請都更,但要100%同意才能申請建照,王家是曾經同意,事後才又反悔
但在他們表示不願意時 憲法就因該保護財產權
王家 委約後他們所需要賠的是她王家的事
他們要賠償利益損失一定是比他們沒賺到的還要多 所以賠到深處無怨尤, 賠到死都是 銀刀欸歹己
你說," 賠又賠不起,又影響95%,拆,也給了相対代價,有何錯?"
當然錯 當法官判培時 要他們房子和地還時政府才能拆 這不委憲
but,人家不想都更, 你就說有簽約, 我可以拆, 是啥阿??
就事論事而已, but 我個人是支持都更的
flycode wrote:
若王家沒被剷平,保留...(恕刪)
flycode wrote:
若王家沒被剷平,保留...(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