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政府過去的不作為,導致如今亂象!我們常說 情、理、法可能很多時候不能單純從法律面來看。一樓因店面效益房價增值,頂樓也可能因加蓋甚至隔套房出租而增值如果單從〝法〞的角度看,都不合法。政府的執法不能一夕間突然變硬,更不能把問題都丟給百姓,甚至把問題簡化到因為〝違法〞,所以要執法!難到要百姓鬥百姓嗎?將來演變到,樓上檢舉一樓,一樓會檢舉頂樓加蓋,或是中間樓層隔套房出租的違法行為?p.s同一棟的任何所有權人都有權要求頂樓的加蓋,反還平台(老違建亦同)